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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山西运城永济市事业单位2016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6-11-24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国家公务员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永济市201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一)

  为加强和充实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卫计等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以及山西省人社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6名,其中教师92名(全额),镇卫生院30名(全额),市人民医院9名(差额),市招待所5名(自收自支)。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永济市201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服务基层人员岗位按比例已从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总数中提出,此次招聘不设服务基层人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职业(执业)资格;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学生、专科升本科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出现过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护士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医疗卫生岗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市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告、组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人社局网站、永济报、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相关注意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本人办理报名手续,持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在人才市场代理的,提交代理合同或有关人事代理证明材料)、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现场照相并填写《永济市201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表2)。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参加报考人员中的大中专毕业生年龄以档案年龄为准。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已参加工作的人员,如要报考,须持有原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推荐书或介绍信。

  此次报考医疗卫生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该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将按相关规定相应核减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笔试前向社会公告。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考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通知本人可进行岗位改报,没有符合条件的岗位或未进行岗位改报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精神,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收取每人报名考务费60元。

  报名时间及地点以招聘公告为准。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试卷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考试内容分别为:临床岗位(内科医师、外科医师、儿科医师、妇科医师、骨科医师、五官科医师、急诊科医师、感染疾病科医师):临床医学基础知识;中医岗位:中医基础知识;护理岗位:护理基础知识;检验岗位:检验基础知识;影像岗位:影像基础知识。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相应学段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报考招待所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告。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如比例不达3倍的全部参加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及内容:①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岗位采取讲课的方式。小学教师的内容分别为五年级:音乐上册、体育上册、美术上册、英语上册、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第三册(计算机信息技术岗);幼儿教师的内容为:中班语言、中班数学(山西出版传媒集团希望出版社)。②医疗卫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内容为各专业知识。③招待所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内容为:事业单位职业能力测验。讲课与结构化面试均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示。

  综合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再加试笔试,以加试笔试成绩排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有效数字。拟聘人员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各岗位综合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示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医疗卫生岗位及招待所岗位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教师岗位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示体检结果。体检环节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考察的同时并对资格进行复核。考察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并对考察对象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资格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对考察或资格复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对群众举报的拟聘用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七)招聘岗位使用要求

  此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五年内不允许调动。市人民医院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镇卫生院工作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原应聘岗位工作。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永济市201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组 长: 吕安斌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张立功 副市长

  牛艳玲 副市长

  成 员: 李京义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俊民 市纪委副书记

  李 彬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孙建国 市编办主任

  张文军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卫百祥 市教育局局长

  崔子龙 市财政局局长

  宜勤生 市招待所所长

  丁振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彬同志兼任。

  成员单位职责:

  1、招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具体事宜。

  2、人社局负责招聘方案的审核、核准备案工作;负责考试、体检、聘用等工作;参与报名、考试场地安排布置、考察等工作。

  3、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拟定本部门招聘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查、考察、资格复审等工作,参与考试、体检、聘用等工作。

  4、编办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入编手续。

  5、财政局负责招聘经费拨付及聘用人员的待遇落实工作。

  6、公安局负责招聘过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7、卫计局负责招聘过程中的医疗救护工作。

  8、教育局负责招聘报名及考试场地的安排布置及相关工作。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359-8033046 (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8022064 (永济市教育局)

  0359-8026073 (永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359-8015069 (永济市招待所)

  监督电话: 0359-8053869 (永济市监察局)

  本《实施方案》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永济市201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永济市201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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