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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18招聘
发布时间:2018-04-17
工作地点:天津
信息来源:中南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18 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 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户网站
(ww***com[点击查看])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2018 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博士等岗位计划(第 1 期)》(附表 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工作态度积极,责任心强,医疗卫生行业特殊,要求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奉献精神;
6.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需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 5 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 、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2018 年 4 月 4 日(不少于 5 天)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到报名现场(工作日 8:00-12:00,13:30-17:00)
面投或邮件投递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因收集简历数量较大,一律不安排退回。
3.
报名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增产道 69 号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张树桐 联系电话:022-60765135
邮政编码:300250 邮箱:rlzyb5359@
4.
应聘材料:
(1)
应届应聘人员登记表或非应届应聘人员的登记表(附表 2-3, 本人打印签字后原件或扫描件)
(2)
个人简历(贴有近期 1 寸免冠彩色照片);
(3)
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本硕博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个人简历中能反映本人业绩及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5)
岗位条件中要求 研究方向 岗位,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 研究方向证明
(6)
应聘人员须在简历中明确应聘岗位。
(7)
投递电子应聘材料人员需将所有应聘材料压缩为 1 个压缩包,并命名为 姓名+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医院人力资源部将对所接收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对于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
(ww***com[点击查看])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三)面试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综合测评等形式进行专家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及格线为 60 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
成绩即为总成绩, 于面试考核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在单位网站
(ww***com[点击查看])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19 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 号)执行。体检合格是确定为拟聘人员的最基本条件,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五)考察
应聘人员的考察由医院人力资源部会同岗位所属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时间一般不超过 2 周,考察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
不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
以虚假信息通过笔试和面试环节;
3.
存在人格缺陷或其他精神疾病;
4.
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接收录用手续人员;
5.
其他不适合录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或其他招聘组织)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医院将拟聘人员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医院人力资源部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拟聘人员须在 3 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出现岗位空缺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岗位并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重新发布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安排。
咨询电话:022-60765135 监督电话:
022-60637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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