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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河南许昌魏都区人民法院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8-06-1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国家公务员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魏都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为满足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日常司法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岗位工作人员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男司法辅助岗位人员20人,主要负责卷宗整理、信息录入、文书送达、协助强制执行等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要求:(1)男性,不限专业,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可以适当放宽到高中学历;(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3)本次招聘只进行面试。

  4、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许昌市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网(wd***.cn[点击查看])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等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6月11日至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个人信息并插入电子版照片,将报名表发送至wdqfyzzc@邮箱。报名人员接到面试通知后,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参加面试。

  3.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组织面试及资格审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由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负责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从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递补。

  四、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员确定后,由许昌市智信劳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权利等事项。统一派遣到魏都区人民法院报到安排上岗工作,魏都区人民法院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在岗期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2.待遇:试用期间工资为1720元/月,试用期满后,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及大病互助。除以上待遇外,用人单位给予适当岗位补贴。年终考核称职以上的,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予以奖励,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五、此公告仅对本次招聘活动有效。

  咨询电话:0374-3399021

  附件: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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