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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徽省繁昌县新港镇招聘2名城市管理分局城管执法辅助人员


发布时间:2018-07-25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新港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分局城管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繁昌县新港镇先锋网等媒体发布并在新港镇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告。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人数2名,岗位职责主要是协助城管执法人员从事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敬业精神,并服从工作安排;

2.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长期从事室外工作,性别要求为男性。

4.户籍为新港镇户籍或在新港镇居住三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政审、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党员证、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寸相片两张,并如实填写《新港镇城市管理分局城管执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24日-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 17:00(节假日不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新港镇人民政府三楼组织办公室。

4.资格审查:新港镇招考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由镇招考领导小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笔试内容:十九大精神、时事政治、《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依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成绩相同,一并确定入围参加面试。

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缺额时,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笔试成绩排序)。

因自愿放弃体检和政审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最终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新港镇招考领导小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报酬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参照新港镇编外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新港镇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3-7332427

新港镇招考领导小组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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