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它 全职 > 职位详细
说明:

此信息由高校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高校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泸州]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职位:司法女警察
发布时间:2018-09-14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从事司法警察相关工作。

一、招聘名额

招聘司法女警察1名;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招聘要求的军队、武警退役军人,或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以及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

原则上为江阳区、龙马潭区内常住人口。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二)年龄18-25周岁;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公安、政法院校专业优先;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身高1.60M以上双眼裸视1.0以上。

(七)应聘人员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原单位解聘、劝退或辞退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吸食毒品等其它不良行为,且不宜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的。

5、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过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工资薪酬福利待遇

本次聘用的司法警察工资待遇参照法院现有聘用司法警察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一体化社会保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日 9月18日(上午9:00 11:30,下午3:00 5:3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电话:0830-310091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新办公地点:江阳区华阳中路6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需如实填写《江阳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由报名者承担一切责任),并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2)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3)各类表彰证书及有关特长证明。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由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统一资格审。

(三)考试:考试分审查和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江阳区法院政治处通知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试。

(四)体检:体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名次先后等额进入体检。体检由江阳区法院政治处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体检合格方可择优聘用。

(五)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将组织专人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对应在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

(六)岗前培训:确定为拟聘用司法警察后,由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七)签订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泸州市江阳区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后,由江阳区人民法院安排相应部门和岗位工作。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为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为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资格。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0-3114795.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1日

附件下载:

1、招聘人员基本情况表.doc(0)

ww***net[点击查看]

查看次数:次

上一条:[广东]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下一条:[南宁]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