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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市山城区监察委员会

职位:审查调查辅助工作岗位
发布时间:2018-09-18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职位类型:兼职
职位描述
发布日期:2018年9月18日

鹤壁市山城区监察委员会

接收实习生公告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依据《宪法》《监察法》成立的国家监察专责机构,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鹤壁市山城区监察委员会经与校方洽谈协商,决定面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接收实习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接收对象

法律、会计及其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校学生(硕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专业限制)。

二、接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

(二)专业知识扎实,在校学习成绩优秀,品行良好,乐于奉献;

(三)身体健康,能保证实习时间,全程参加实习;

(四)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接收岗位及实习期限

接收岗位为审查调查辅助工作岗位,本批接收10人,实习期限为3至6个月。

四、接收程序

(一)报名与推荐

实习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和推荐。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选,按要求填写《鹤壁市山城区监察委员会实习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经所在院系审核盖章后,交由学校就业指导处统一邮寄至鹤壁市山城区纪委监察委组织部(地址: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399号,邮编:458000),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jwzzb@。本批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其在校表现情况择优确定拟接收人选。

(三)办理接收手续

拟接收人选确定后,统一办理接收实习手续。

五、实习管理

(一)实习期间,实习生日常管理由我委和实习生所在院校共同负责。

(二)实习期间,指定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担任指导员,一对一指导实习生参与审查调查等辅助工作,满足实习生全面了解国家监察工作,提高在实践中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要求。

(三)我委为实习生提供免费食宿,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便利,可解决必要的交通或差旅费用。

(四)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服从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等规章制度。

(五)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情况出具鉴定材料。

联系电话:0392-2667191;13839249489。

鹤壁市山城区监察委员会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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