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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市山城区监察委员会
职位:审查调查辅助工作岗位
发布时间:2018-09-18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职位类型:兼职
职位描述
发布日期:2018年9月18日
鹤壁市山城区监察委员会
接收实习生公告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依据《宪法》《监察法》成立的国家监察专责机构,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鹤壁市山城区监察委员会经与校方洽谈协商,决定面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接收实习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接收对象
法律、会计及其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校学生(硕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专业限制)。
二、接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
(二)专业知识扎实,在校学习成绩优秀,品行良好,乐于奉献;
(三)身体健康,能保证实习时间,全程参加实习;
(四)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接收岗位及实习期限
接收岗位为审查调查辅助工作岗位,本批接收10人,实习期限为3至6个月。
四、接收程序
(一)报名与推荐
实习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和推荐。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选,按要求填写《鹤壁市山城区监察委员会实习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经所在院系审核盖章后,交由学校就业指导处统一邮寄至鹤壁市山城区纪委监察委组织部(地址: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399号,邮编:458000),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jwzzb@。本批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其在校表现情况择优确定拟接收人选。
(三)办理接收手续
拟接收人选确定后,统一办理接收实习手续。
五、实习管理
(一)实习期间,实习生日常管理由我委和实习生所在院校共同负责。
(二)实习期间,指定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担任指导员,一对一指导实习生参与审查调查等辅助工作,满足实习生全面了解国家监察工作,提高在实践中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要求。
(三)我委为实习生提供免费食宿,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便利,可解决必要的交通或差旅费用。
(四)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服从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等规章制度。
(五)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情况出具鉴定材料。
联系电话:0392-2667191;13839249489。
鹤壁市山城区监察委员会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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