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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

职位:2018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发布时间:2018-10-1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国家公务员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2018年10月甲、乙类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苏州工业园区警务辅助人员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48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类别与人数

  招录甲类警务辅助人员32名,招录乙类警务辅助人员116名。

  二、招录基本条件

  1、甲类警务辅助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至2018年9月,以社保为准);

  2、乙类警务辅助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至2018年9月,以社保为准);

  3、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和分配;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法律观念强;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体检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详见附件一:《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2018年10月甲、乙类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四、报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10月19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下午16点。

  2.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表见附件二:《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2018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3.现场报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55号园区公安分局一楼大厅;

  4.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1)、报名表打印件(手写无效),(2)、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三张两寸证件照,(4)、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工作经历证明(社保明细原件及复印件),(6)、各类认证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0月22日—10月24日;

  6.园区公安分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审核结果将在苏州市公安局网页(ww***.cn[点击查看])和苏州园区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SIPpolice)进行公示;

  7.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则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

  (二)体能测试

  1、通过初审人员将于2018年10月25日左右收到短信通知参加体能测试,并可在苏州园区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SIPpolice)查询报名通过初审名单。

  2、体能测试的项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1、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以及《苏州工业园区警务辅助人员分类管理办法》。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可网上自行查询相关资料进行复习。

  3.笔试时间:2018年11月初

  具体安排为:上午09∶00—10∶30;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如有变动,以后续通知为准。

  (四) 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按招录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的方法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部分成绩高者),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六)政审

  园区公安分局对通过体检人员统一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录用

  对于政审合格的人员,将在苏州市公安局网页(ww***.cn[点击查看])和苏州园区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SIPpolice)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七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由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五、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录用人员须参加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组织的辅警岗前培训,试用期两个月。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按照《苏州工业园区警务辅助人员薪酬体系》执行待遇。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6601612。

  本简章由苏州市工业园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6601621。

  附件一:《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2018年10月甲、乙类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二:《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2018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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