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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昌江县公安局

职位:2018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4人
发布时间:2018-11-08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昌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4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因业务需要,昌江黎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昌江县)公安局现委托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昌江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1、招聘人数:74名,其中男62名,女12名。

  2、招聘岗位职责:协助民警从事行政管理、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警务活动。

  具体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具体条件

  本次应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必须服从昌江县公安局的工作岗位安排,主要条件如下:

  1、具有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省生源);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即1987年11月9日至2000年11月8日间出生),退伍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即1982年11月9日至2000年11月8日间出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净身高在170厘米(含170厘米)以上,女性净身高在158厘米(含158厘米)以上,资格审查时测量身高。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截止2018年8月18日前取得毕业证)或高中毕业(含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其中报考出入境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的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府办〔2017〕216号)精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报名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地址:ww***com[点击查看]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

  3、报名咨询电话:65230708;

  4、咨询时间:上午8:45-12:00,下午14:45-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5、其他要求: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造成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年龄、户口、文化程度等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以参加笔试。通过网络资审的报考人员需于11月9日-13日(上午:08:00-11:30 下午:15:00-17:30 节假日不接受材料提交)携带以下材料到昌江县石碌镇昌江大道33号公安局大楼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昌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从报名系统内自行下载报名表)、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身份证(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本人必须亲自到场,不接受他人替报。此外,招聘职位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须提供相应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试环节。

  (三)笔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若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则相应缩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范围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公文写作、公安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由昌江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四)体能测评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成一定比例参加体能测试:招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职位,比例为1:3;招聘人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职位,比例为1:4;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以实测达标为合格标准。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注:体能测试中,纵跳摸高测试最多不超过3次,10米x4往返跑、1000米/800米跑只能测试1次,最终测试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测试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不得进行面试。

  (五)面试

  通过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成一定比例参加面试:招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职位,比例为1:2;招聘人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职位,比例为1:3;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体能测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同一个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昌江县公安局2018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要求):

  1.昌江籍户籍;

  2.具有A1驾照;

  3.符合其他条件,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资格证、证明材料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另外增加毒品尿检项目。在体检过程中,对心率、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公布后,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3日内向昌江县公安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作弊、造假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递补最多进行两次。体检费用自理。

  (七)政审

  政审由昌江县公安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考察有关规定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政审人员,递补只能进行一次。

  (八)公示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九)签订劳动合同和试用

  按《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在县人社局指导下,对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用工手续,由昌江县公安局与拟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若工作需要且胜任岗位职责的,可优先续聘。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昌江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人员为上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70%,中专及以下学历人员为上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60%;工资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四、其他事项

  (一)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招聘全程在待君网公布,请考生们随时关注。考生要看清考试时间、地点和场次,按照准考证上考生须知要求,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缺考者不再补考。

  (二)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和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单位未指定任何指定教材及培训班,请各位考生依据知识点进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招聘公告由昌江县公安局、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昌江分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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