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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位:2019招聘
发布时间:2018-11-29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华南理工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介绍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划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和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和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市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开发及信息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健全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八)负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兰(回兰)工作或定居政策;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来兰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留学人员来兰工作有关事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并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竞争上岗、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调任、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公务员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申诉和控告事项;承办市政府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市政府奖励制度,负责政府行政奖励、表彰工作;拟订公务员奖惩细则并指导实施;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的项目和人选;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拟订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统筹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和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四)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邮箱 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联系电话 无 单位主页

联系人 无 传真

邮政编码 备注 (陈亚楠 编辑)

通讯地址 无

各类岗位

职位类别 其他 招聘人数 若干

工作地区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 2018-11-29

薪水 相关文件 报名登记表.xls(正反面).xls
20***183[点击查看]

学历 本科以上 备注 现场报名和面试。(陈亚楠 编辑)

专业 不限

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信念坚定,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获得学士学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4.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业务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共265岗655人,其中事业单位178岗344人,企业87岗311人。具体岗位请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cn[点击查看])、母亲河网站(ww***.cn[点击查看])、兰州人才信息网(lz***.cn[点击查看])和各大院校网站查询。

三、引进方式
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按地区分布划片,按就近报名的原则设立引才点,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面试考核方式引进。

四、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自我推荐书、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引才点报名,现场审查并确认报名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和地点:
1.2018年12月3日上午9:00 11:30,北京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140会议室,010-58808153);
2.2018年12月5日上午9:00 11:30,上海同济大学(四平校区 经纬楼一楼多功能厅,021-65981173);
3.2018年12月7日上午9:00 11:30,华南理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020-87111763);
4.2018年12月10日上午9:00 11:30,四川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三楼,028-85460827);
5.2018年12月12日上午9:00 11:30,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航空楼报告厅,029-88492274)。
周边地区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可就近选择引才点报名。

(二)面试考核
根据兰州市引进人才相关规定以及岗位需求,除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外,对登记报名人员进行现场面试考核。考核内容为引进岗位所必需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能力、专业技能、道德品质和学习(工作)实绩等。考核优秀者,经专项引才工作组审定后,现场签订拟引进协议。

(三)体检、考察
拟引进人员毕业到兰州报到后,由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提请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同意后,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 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企业引进人才程序
应聘企业的人员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母亲河网站、兰州人才信息网查阅《兰州市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表(企业)》(附表2),并根据需求表中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与企业联系报名。企业招聘人才程序由企业自主决定。

六、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本公告由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931-8863852(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监督电话:0931-848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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