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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上海分中心

职位:2019招聘
发布时间:2019-03-11
工作地点:上海
信息来源: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上海分中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上海分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SHCERT 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上海分中心 前天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上海分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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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校园或社会招聘8名,涉及信息安全岗、网络安全岗、舆情研究岗、系统保障岗、综合管理岗和人力资源管理岗等6类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上海分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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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中共党员优先;

3. 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 全国高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9年7月底前取得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社会招聘人员须已取得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5. 校园招聘人员年龄一般为,大学本科不超过24周岁,即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招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相关工作经验丰富、综合素质突出的可适当放宽;社会招聘人员须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 身心健康;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上海分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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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环节和时间安排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3.1 网络报名(3月上中旬)

2019年3月6日14时 3月18日14时,报考者登录中国网信网(ww***.cn[点击查看])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3.2 资格初审(3月上中旬)

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与拟公开招聘岗位名额的比例不低于6:1。如报名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或减少岗位名额。报名结束后,在中国网信网统一发布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参加笔试的人员可登录中国网信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的人员,仍继续使用此证)。

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3.3 笔试(3月下旬)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之内在中国网信网统一公布。

3.4 资格复审(4月上旬)

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4:1的比例(成绩相同的全部列入,下同)确定面试人选,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按照中国网信网公布的通知要求,持相关证书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出现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情形,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3.5 面试(4月上中旬,直接面试的岗位3月下旬面试)

主要测试人选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同时组织心理测试,测试成绩作为聘用参考,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经过笔试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内,在中国网信网公布成绩、体检考察等事项。

3.6 体检(4月中下旬,直接面试的岗位4月上旬体检)

每个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出现未参加或未通过体检的情形,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3.7 考察(4月下旬至5月上旬,直接面试的岗位4月中下旬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人选,到人选所在学校或单位进行考察。社会招聘报考人员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到其原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3.8 公示(5月中旬)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中国网信网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9 聘用(7月上旬)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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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立招聘政策、网络报考技术咨询电话,接受报考人员咨询。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如有违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1-33024545转773/769

网络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10-68771308

监督举报电话:010-82990150

本公告由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上海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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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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