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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宁波市鄞州区智慧城管中心

职位:坐席员|综合管理人员
发布时间:2019-05-06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宁波市鄞州区智慧城管中心2019年5月招聘5名编外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9/5/6 9:47:28

宁波市鄞州区智慧城管中心为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事部件问题的受理、移交、跟踪、协调工作及市民投诉受理、交办、跟踪回访工作,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指标 学历 要求 招聘 范围 所学专业 要求 其他 要求

鄞州区智慧城管中心 坐席员1 2 大专及以上学历 宁波大市户籍,35周岁以下 (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专业不限 熟练计算机操作,能听懂宁波话。

坐席员2 2 要求男性。熟练计算机操作,能听懂宁波话。

综合管理 1 语言文化类、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鄞州区钟公庙路285号繁荣大厦1509办公室,咨询电话:28870411,联系人:杜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二)考试形式

1.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若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的比例大于5:1,则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的比例小于5:1,则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百分制。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鄞州区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通知公告”栏目或宁波工业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通知公告”栏目查询。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4.总分计算。若有笔试,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若直接进行面试,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若聘用人员不足时,则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并报人社局备案。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89188744。

附件1:《宁波市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宁波市鄞州区智慧城管中心

2019年4月29日

【附件下载】

来源:

ww***.cn[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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