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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都市技师学院

职位:2019校园招聘|2020校园招聘
发布时间:2019-09-16
工作地点:成都
信息来源:国家公务员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成都市2019“蓉漂”人才荟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11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深化高校科研院所用人机制改革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的若干措施》(成人社发〔2016〕58号)规定及2019“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赴外招聘工作要求,结合我院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请在成都市技师学院官网ww***com[点击查看](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com[点击查看])查看。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成都市2019“蓉漂”人才荟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11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中所列的2019年、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所获专业和毕业学校名称及资格证书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其中, 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手续。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2019年9月12日起)

  成都市技师学院官网ww***com[点击查看](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com[点击查看]),高校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蓉漂人才网rp***.cn[点击查看]

  (二)报名(2019年9月13日—9月21日)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网上投递简历报名和9月21日同济大学(四平校区新体育馆)现场报名并行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成都市2019“蓉漂”人才荟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11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本单位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1.网上报名:2019年9月13日至9月18日,考生可在公告发布网上自行下载填写《成都市2019“蓉漂”人才荟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各项内容,并将全套个人证明材料(详见公告要求)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cdjsrsc06@, 邮件以“应聘岗位 姓名 最高学历 就读大学”命名。

  2.现场报名:2019年9月21日同济大学(四平校区新体育馆),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自行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表》,同时现场校验原件,收取个人证明资料复印件。

  报考者需提交的个人证明材料:

  ①《成都市2019“蓉漂”人才荟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2份(须电脑填写并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复印件1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

  ④相关证书、论文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2019年9月14日至9月21日)

  网上报名的考生由我单位进行资格初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我单位电话告知,对资格初审不符者将不另行通知。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于9月21日在同济大学现场报名,网上初审合格和现场报考的考生均须携带相关个人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接受资格校验,符合面试考核资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面试、考核(2019年9月22日-23日同济大学)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

  面试考核分为试讲和综合答辩。总分100分,其中试讲70分,综合答辩30分。总成绩低于75分不得进入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照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面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排序。

  (五)体检(2019年10月中旬)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于2019年10月中旬通知并组织体检,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六)考察(2019年10月下旬-11月)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2019年11月)

  考察合格者由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2020届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028-61835010

  五、特别提示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院在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林广棣,联系电话:028-61835011

  详细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港通北三路1899号

  邮编:611731

  附件1-招聘岗位表

  附件2-市属单位用报名表

  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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