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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职位:党政管理人员
发布时间:2019-10-09
工作地点:广州 深圳 其它
信息来源:中山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招聘启事编号:20192006

中山大学关于公开招聘党委学生工作部(含院系学生工作)党政管理人员的启事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校外公开招聘党委学生工作部(含院系学生工作)党政管理人员15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高校管理服务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履行学生工作职责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

(三)中共党员。

(四)具有国家承认学历,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身心健康。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五)应聘人员必须符合相应岗位的招聘条件,具体如下:

1.热爱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与服务意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肯干;

2.有学生工作或者团组织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长期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于上述报名时间登陆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统一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期间不再接收书面简历材料;报名流程可参考招聘系统中的操作指南):

网址:ue***.cn[点击查看]

选择岗位:

党政管理岗(含院系学生工作)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材料(整合为1个PDF文件),形成文件时必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序:

1.个人简历(限1页A4纸);

2.本科(第一学历)毕业证书;

3.学士(第一学历)学位证书;

4.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5.硕士学位证书;

6.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如有);

7.博士学位证书(如有);

8.工作经历证明(如有)。

9.资格证书(如有)。

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最高学历毕业、学位证书的,请提供在读证明。第一学历为专科的,还需要提供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未按上述要求上传附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三)资格初审

(四)面试

(五)公示

(六)报批

(七)聘用

四、聘后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中山大学合同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管理,薪酬待遇参照学校相应的职员岗位等级执行。

五、其他说明

(一)上述岗位长期招聘,招满截止。

(二)工作地点为中山大学广州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校区。

(三)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四)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启事,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管理处:黄老师,020-84112096

党委学生工作部:黄老师,020-84115830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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