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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

职位:2020校园招聘
发布时间:2019-11-12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东北师范大学-宣讲会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宣讲会信息

宣讲单位: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辽宁省实验中学辽东湾分校)
宣讲时间:2019年11月15日 15:00

所在学校:东北师范大学

宣讲地点:本部多功能厅(四)

单位简介

辽宁省实验中学辽东湾分校暨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中是盘锦市人民政府在实施“向海发展、全面转型、以港兴市”战略中,于2012年兴建的、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公办高中。是辽宁省实验中学在辽西设立的第一个分校,是全市唯一一所实施全封闭管理、开放式办学的市直高中,是全市唯一一所小班化教学的实验高中。 学校占地面积300亩,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现有学生3848人,教职工324人,其中特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87人,省、市级骨干教师86人。专任教师全部为本科以上毕业,其中研究生学历124人。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辽宁省示范性高中”辽宁省首批美育特色学校”“辽宁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学校”“辽宁省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学校”“盘锦五一奖状”“盘锦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盘锦市平安校园”“盘锦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招聘简章

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辽宁省实验中学辽东湾分校)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为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优秀的人才引进到我校教师队伍中来,加大改善我校教师队伍专业技术结构的力度,增强师资力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水平,决定面向全国部分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开展招聘。

一、学校简介

辽宁省实验中学辽东湾分校暨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中是盘锦市人民政府在实施“向海发展、全面转型、以港兴市”战略中,于2012年兴建的、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公办高中。是辽宁省实验中学在辽西设立的第一个分校,是全市唯一一所实施全封闭管理、开放式办学的市直高中,是全市唯一一所小班化教学的实验高中。

学校占地面积300亩,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现有学生3848人,教职工324人,其中特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87人,省、市级骨干教师86人。专任教师全部为本科以上毕业,其中研究生学历124人。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雅整洁、教学设施完备,是一所办学条件一流、办学质量一流、教师队伍一流、学校管理一流、办学特色一流的现代化学校。

建校七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辽宁省实验中学的专业引领下,全校师生不断发扬“团结、爱校、敬业、奉献”的实验精神,秉承“明心知往、力行求至”的校训,弘扬“文明、勤奋、求实、进取”的校风、“严谨、务实、灵活、求精”的教风和“勤学、善问、多思、扎实”学风,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学校的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骄人的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各界人士、广大学生家长的肯定和认可。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辽宁省示范性高中”、“辽宁省首批美育特色学校”、“辽宁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学校”、“辽宁省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学校”、“盘锦五一奖章”、“盘锦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盘锦市平安校园”、“盘锦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校园冰雪特色学校”等荣誉称号。令人瞩目的办学成绩也得到了很多全国重点大学的认可,学校先后成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同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全国重点大学暨“211工程”大学优质生源基地。

二、招聘计划

2019年秋季我校招聘教师9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专业技能良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专业对口;

5.必须具有高中及以上、与学科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

2020年应届毕业生要求确保在2020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基本条件:

2020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优秀毕业生。(若个别学科按此条件无法选聘到适用人员,招聘院校可放宽到各省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

教育部直属及各省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名单:详见附件1。

具体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数量:详见附件2。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有诚意到我校应聘的应届毕业生请把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发到邮箱306108739@

2、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

3、2019年11月15日下午15:00在东北师范大学多功能报告厅四举行宣讲会,之后组织面试。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院校招生就业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打印《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报名时打印上交,此表由应聘者本人签字)。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当面试考核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4.提供材料(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上交不予返回)

(1)个人简历;

(2)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

(3)应聘者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

(4)2020年应届毕业生因暂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含本人所在分院、系、部)的在校证明和成绩单证明;

2020年应届研究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需填好《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招聘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并把电子版当场拷贝到指定电脑。

(二)资格审查

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将严格按照校园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面试考核和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的方式,按学科分文科、理科两组进行,每组有7名考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打分。应聘者分文理科,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招聘方指定说课内容,面试前给应聘者20分钟准备时间。

1.面试总分100分。内容包括:说课50分(其中说教材18 分、说教法学法12分、说教学过程20分)、面试 20分(其中仪表3分、教态4分、语言8分、板书5分)和答辩30分。

2.面试时间和规则。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官结合应聘教师的试讲内容、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提出答辩题目。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评定考生每一要素的得分,并合成总分。在7位考官的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保留5位考官的分数计算平均得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3.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按招聘岗位职数确定拟聘用人员,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该岗位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1次递补。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由市教育局、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和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均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

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和市教育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违约处罚

被聘用者必须与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签订聘用合同和就业协议,服务期为五年。如若服务期限未满,主动要求解除合同方需按每年壹万元人民币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上级政策性改变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主任 电话:15909872121 0427—3406015

邮箱:306108739@

附件:1.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

2.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招聘教师信息汇总表

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

2019年11月11日

附件1

教育部直属及各省重点(建设)

师范类高等院校名单

1.北京师范大学 2.华东师范大学

3.东北师范大学 4.华中师范大学

5.陕西师范大学 6.西南大学

7.首都师范大学 8.重庆师范大学

9.河北师范大学 10.山西师范大学

11.辽宁师范大学 12.沈阳师范大学

13.上海师范大学 14.吉林师范大学

15.江苏师范大学 16.南京师范大学

17.浙江师范大学 18.杭州师范大学

19.安徽师范大学 20.淮北师范大学

21.福建师范大学 22.闽南师范大学

23.江西师范大学 24.山东师范大学

25.河南师范大学 26.天津师范大学

27.湖南师范大学 28.四川师范大学

29.海南师范大学 30.贵州师范大学

31.云南师范大学 32.华南师范大学

33.西北师范大学 34.青海师范大学

35哈尔滨师范大学 36.内蒙古师范大学

37.广西师范大学 38.宁夏师范大学

39.新疆师范大学

附件2

2019年秋季盘锦市教育局直属部分高中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 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简介 招聘 人数 招聘条件

学历 学位 专业

1 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中 高中历史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高中历史学科教学 2 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历史学类。

2 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中 高中政治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高中政治学科教学 2 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3 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中 高中地理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高中地理学科教学 3 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地理学类。

4 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中 高中语文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高中语文学科教学 2 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国际教育。

合计9

附件3

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 照片(一寸)

身份证号政治 面貌

婚否体重(公斤)

生源地通讯 地址手机

职业资格证书其他联系方式

申报岗位 (限报一个岗位)

学习简历

学习层次时间院校名称所学专业专业是否为师范类

本科

研究生

荣誉及 获奖情况

诚信承诺本人保证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资格审查审查人:

应聘人签名:审查部门(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注:要求A4纸打印。

附件4

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招聘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

序号报名岗位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政治面貌本科研究生生源地电话

毕业学校专业毕业 时间毕业学校专业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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