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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职位: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综合管理
发布时间:2020-05-26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青岛科技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员

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单位性质:其他事业单位

单位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单位规模:100-499人

月薪:5000-5499

招聘人数:6人

发布日期:2020-05-22

职位性质:全职

职位类别:生产/技工/质量管理/电子/汽车/机械/服装/文物

工作地点:山东省 - 青岛市

学历要求:本科

工作经验:不限

语言能力:不限

简历申请邮箱:1722757579@

招聘部门联系电话:0532-85824581

专业需求: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金属材料工程,精密仪器及机械,化学工程与工艺

信息来源: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温馨提示:求职需提高谨慎,辨别信息真伪,勿上当受骗。

岗位说明:

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机构

派遣制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机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18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地址(11***.87[点击查看]

3.应聘者报名需填写、上传下列材料:

(1)报名表(附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检验检测证书等;

(4)主要工作业绩(工作经历介绍、著作、论文、科研成果、荣誉证书等),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三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还需提供在高校期间的成绩单。

应聘者须提供上述材料原件的扫描版或照片。

4.经资格审查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的主要内容为专业基本技能知识以及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分值100分。

2.符合条件且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检验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笔试根据报名情况及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

2.面试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采用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

3.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面试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3.因放弃体检、政审资格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1.体检、政审通过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三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下达录用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新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2.新录用人员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办理用工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派遣到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机构工作。

3.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

五、其他事项

1.应聘者在报考期间,请及时关注通过网站、邮箱或短信等方式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等情况,调整招聘岗位计划或相关招聘流程。

3.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取。

4.咨询电话:0532-85824581。

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机构派遣制人员岗位计划表

序号 职位名称 职位简介 人数 需 求 条 件 其 他 条 件

专 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性别

岗位一 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 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工作,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 6 能源与动力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35岁以下 不限 1.持有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资格证书或Ⅱ级及以上超声、射线无损检测资格证书的条件放宽:理工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2.本岗位工作地点为青岛七区三市,需服从单位分配;3.本岗位需身体健康,适应高空、高温、粉尘、潮湿环境作业。

岗位二 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 从事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工作 9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等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35岁以下 不限 1.持有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资格证书的条件放宽:理工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2.本岗位工作地点为青岛七区三市,需服从单位分配;3.本岗位需身体健康,能从事户外工作,能胜任高空作业和攀爬作业。

岗位三 综合管理 从事办公室、人事、计算机、财务、检验业务管理、市场营销等工作 3 汉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新闻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劳动关系、企业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市场营销等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35岁以下 不限 1.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专业的人员需持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本岗位工作地点为青岛七区三市,需服从单位分配。

合计 18

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是经青岛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自收自支政策性收费的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其前身青岛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分别于1981年5月批准成立和1987年12月批准成立。2006年4月按照青岛市质监局的部署要求,青岛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所、青岛市计量仪器供应站合署办公,实施统一调度,资源共享。2015年1月根据青岛市政府编办整合文件,对检验检测核准资质机构名称进行了变更。由“青岛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变更为“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2016年6月,院本部由原山东路办公地址搬迁至崂山区科苑纬四路77号青岛国家质检中心。院本部内设5个综合管理部门、4个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部门、3个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部门、特种设备实验中心以及锅炉能效测试中心、声发射检测中心、金相分析和光谱分析实验室、锅炉水质检测实验中心。设立青岛特检院西海岸分院(黄岛区保税港区北京路68号)和青岛特检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中心(市南区山东路15号)。

全院现有干部职工18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60人,占职工总数的87.91%;全院办公场所1.6万余平米,拥有数字射线成像系统、声发射仪、超声相控阵成像检测仪、工业视频内窥镜等检验检测仪器设备950余台(套),设备总值达2900万余元。

青岛市特检院现承担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任务,具有41项法定检验资质和锅炉能效测试、常压罐车、常压容器等3个产品70个参数的计量认证资质。承担我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锅炉水质检测、安全阀校验等工作。

青岛市特检院秉承科学、公正、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建立、实施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严格遵守国家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认真履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为政府和客户提供满意周到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服务。

联系电话:18661855169

邮编:

单位网址:

单位地址:青岛市科苑纬四路77号2号楼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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