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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四川自贡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位:2020招聘
发布时间:2020-12-07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国家公务员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关于贡井区2020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为适应我区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贡井区2020年事业单位第二批将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考对象。2020年12月23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自贡市贡井区2020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6. 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 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8.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站(ww***.cn[点击查看]),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资料到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6办公室(贡井区南环路庞大汽贸政务中心7楼,联系电话0813-3311862)进行现场报名,报名的同时开展资格审查。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将弄虚作假记入诚信档案。 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份。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面试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新版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赶到考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视为缺考。

  (三)面试方式及成绩。

  面试由区招考主管机关、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内容及命题。面试总成绩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岗位匹配度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仪表等。

  3.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划定面试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75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成绩、排名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区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若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放弃或不合格,其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按照凡进必审要求,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开展考察时,应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cn[点击查看])查询考生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考生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到报考单位和主管部门。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必须在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说明原因,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程序报市招考主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提交材料的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接到考察通知后60天。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自动放弃和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批确认,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管理的实施意见》(贡委办〔2017〕38号)文件要求,我区新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须在我区至少服务3年(含试用期),方可调出区外和参加区外各类人事考调。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自贡市贡井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核招聘人才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考生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一)请各位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自贡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进入报名点、面试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名点、面试地点。

  (四)为避免影响报名、面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自贡市区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报名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于现场工作人员查验。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报名、面试时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除外)。

  (六)报名、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报名、面试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七)考生报名时,现场签订《2020年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3311862。

  (二)监督电话

  中共自贡市贡井区纪委自贡市贡井区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813-3210362。

  ww***org[点击查看]" target="_blank">附件1.自贡市贡井区2020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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