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汉 全职 > 职位详细
说明:

此信息由华中师范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华中师范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武汉]华中师范大学

职位:专职辅导员
发布时间:2021-01-10
工作地点:武汉
信息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0日 00:06 文章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占地面积120余万平方米,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和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已形成以基础学科为优势,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目前下设28个教学科研单位、60余个研究所和研究中心、1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共有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7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各类全日制在校生3.2万余人。

【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10人(含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1人)。

【招聘条件】

1.原则上应为2021届毕业生,博士或优秀硕士(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3.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热爱学生工作,在高等教育阶段具有学生干部经历或拥有心理咨询师证书者优先;

5.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应是新疆籍维吾尔族或者哈萨克族,能熟练用双语(汉语、维吾尔语)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职业发展】

1.专职辅导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具有专任教师与职员双重身份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员职级、党政管理职务“三线晋升”通道。

2.学校鼓励、支持专职辅导员长期从事学生工作,首聘期满也可转岗为专家型管理干部。具有博士学位的辅导员首聘期满后,鼓励转为专任教师。

3.学校鼓励、支持专职辅导员结合工作提升职业素养和能力,提供各类专项工作研究经费和国内外研修学习机会等。

【优厚待遇】

1.年收入不低于18万(税前,含住房公积金和各类补贴等);

2.按月享受辅导员专项工作津贴;

3.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入学以及其他医疗、保险等各类相关事宜。

【招聘程序】

1. 报名

请应聘人员进入报名并上传支撑材料(扫描文末二维码也可进报名系统)。报名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7日止。支撑材料包括:

①研究生就业推荐表;

②身份证;

③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毕业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

④党员证明材料;

⑤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⑥主要获奖证书、代表性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团委或基层党委出具的任职证明);

⑧其它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等。

2. 初审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择优确定通过初审人员名单。2021年3月上旬在学校人事部站(hr***.cn[点击查看])公布初审通过者名单。

3.考核、公示

2021年3月中旬组织笔试和面试,在学校人事部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4.政审、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安排体检。

5.聘用

与正式录用人员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相关说明】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3251

邮箱:hszp@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人才办)

2021年1月10日

上一条:[武汉]人福普克药业(武汉)有限公司

下一条:[武汉]武汉城投房产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