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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大学

职位:2024招聘
发布时间:2024-04-16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校园宣讲】2024年4月17日09:30大学城校区就业指导中心317 2024年塔里木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6

2024年塔里木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宣讲时间:4月17日9:30 宣讲地点:大学城校区就业指导中心317宣讲厅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11号)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人数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塔里木大学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9名,其中专任教师124名、辅导员30名,实验员9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6名。博士人才不受岗位和报名时间限制。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时间截止为2024年7月31日,应届博士毕业时间截止为2024年12月31日)。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本科35周岁及以下,硕士40周岁及以下(辅导员岗位硕士33周岁及以下),博士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特殊人才一事一议。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4.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兵团考试信息网(bt***.cn[点击查看])、塔里木大学校园网主页(ww***.cn[点击查看])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填写《2023年塔里木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与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学位)、学信网、学位网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学位)、科研学术成果、奖励荣誉证书、身份证、按期毕业证明(应届生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报考辅导员岗及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提供)、学生干部证明(报考辅导员岗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职称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并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成功。 (三)资格审查(2024年5月7日前完成) 各招聘单位按照岗位条件和报名材料,按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随时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2024年5月14日前完成) 小语种、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免于笔试,参加面试人数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面试由招聘单位按面试工作方案进行,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五)体检(2024年5月21日前完成) 各招聘单位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要有“合格”或“不合格”明确结论,并提交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复查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 (六)考察(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 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学校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博士8年、硕士5年、本科5年。 七、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学校对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监督 塔里木大学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997-4680965 应聘人员违反招聘相关规定的,或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或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许老师 联系电话:0997-4680614 学校网址:ww***.cn[点击查看]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兵团考试信息网、塔里木大学网站公告为准,未尽事宜由塔里木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塔里木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pdf附件2.2023年塔里木大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基本条件及待遇.pdf

附件【附件1.2023年塔里木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pdf】附件【附件2.2023年塔里木大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基本条件及待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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