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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共凤城市委党校

职位:教研室教师
发布时间:2025-06-06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专业标签:马克思主义
职位描述
中共凤城市委党校2025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3名急需紧缺教师公告

全部有编 共计3个岗位,招 3人

全部有编

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2025-06-05

截止日期:2025-06-16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公告详情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党校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党校在我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学校、新闻媒体选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2020]67号)等规定,中共凤城市委党校拟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含2023、2024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专业和人数

计划招聘3人,均为事业编制。需求岗位、所学专业、招聘人数等相关信息见招聘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中共凤城市委党校2025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犯罪记录,无违反校规校纪记录,品貌端正,责任心强;

3.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于党的干部教育事业,热爱教学科研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应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9年6月3日(含)至2007年6月3日(含)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应聘者相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核、签订就业协议,经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办理聘用。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 面试)方式。

五、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ds***.cn[点击查看])、 凤城声音 微信公众号、 辽宁凤城就业 微信公众号、 瞰凤城 APP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3日0时至6月16日24时。

2.报名材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到招聘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 立即投递/投递简历 ,即刻进行职位报名】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手写签名纸质版《中共凤城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一份;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一份;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一份;

(4)个人简历(本人手写500字以内)扫描件一份;

(5)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

(6)本人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一份;

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一份;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扫描件一份;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提供上一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一份;

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见附件4)。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中共凤城市委党校将严格按照本公告及本单位岗位具体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各项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审查通过人员将由中共凤城市委党校电话通知本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四)考试

时间:2025年6月28日。

地点:中共凤城市委党校。

参加考试人员以接到中共凤城市委党校通知为准。

考试内容侧重专业知识和体现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试讲(专题教学)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取 四舍五入 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成绩*0.4 面试成绩*0.6=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不能聘用。

(五)签约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

被确定的签约人选(以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的纸质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签订就业协议,签约实行双向选择制。若毕业生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复审

1.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由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邮寄个人档案至中共凤城市委党校,由中共凤城市委党校对个人档案、相关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以及截至2025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公告所要求有效证书的应聘者,均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则已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废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2.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按要求参加体检。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员,由中共凤城市委党校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在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ds***.cn[点击查看])、 凤城声音 微信公众号、 辽宁凤城就业 微信公众号、 瞰凤城 APP发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12个月)。

(九)岗位空缺

在考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自愿弃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由相应岗位总成绩第二名进行递补。若相应岗位总成绩前两名都不能聘用,则不再进行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招聘工作时间及考试地点如有更改,用人单位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四)因参加考试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应聘人自理。

(五)签约时间以中共凤城市委党校通知时间为准。

(六)未尽事宜由中共凤城市委党校高校直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咨询与监督

咨询方式:

1.报名咨询电话:0415 8207138

18741505755宋月娥

13842589119牛杰

2.电话咨询时间:2025年6月3日至6月16日(工作日9:00至11:00,13:30至16:30)。

3.报名邮箱:(点击查看)

4.纪律监督电话:0415-8122490

本公告解释权归中共凤城市委党校。

附件1:中共凤城市委党校2025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xlsx

附件2:中共凤城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docx

附件4: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docx

中共凤城市委党校

2025年6月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mp***com[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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