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绥芬河市事业单位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绥发〔2017〕4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引进一批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为使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引进数量
本次计划引进全额事业编制急需紧缺人才100名,详见《2019年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其中专业要求以《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三 、引进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一表)学历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报考教育、卫生系统各岗位,二级目录限制为金融、经济学及经济贸易与管理、会计审计各岗位,条件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一表)以上2019年应届毕业生。
(三)具有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2019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其海外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四)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可于2019年7月底前取得,如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卫生系统医生岗位的考生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可于2020年12月底前取得,如不能按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将解除聘用合同;补贴待遇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次月起兑现)。
(五)年龄要求30(含)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六)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其它不良表现。
(七)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服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十)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请各位同学在求职时提高警惕,凡涉及收取各种费用;几乎不面试就给出录取通知,且到外地就职的招聘等情况,要仔细辨别,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