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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

职位:聘用制书记员
发布时间:2020-12-10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兰州外语职业学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从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9 9:13:51 

为切实推进法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书记员队伍,更好地适应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根据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司法审判工作需要,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从社会公开招聘13人,具体招录岗位见附表。 (二)岗位职责: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2002年12月6日以前、1979年12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6日);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9)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个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公告 公告有关信息可在克拉玛依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gg***.cn[点击查看])或者关注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查询。 (二)报名 时间:12月7日-12月11日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所有报名人员请登录克拉玛依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gg***.cn[点击查看]),认真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电子彩色照片,下载打印《报名表》,每人缴纳55元报名费。考试前一天登录克拉玛依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gg***.cn[点击查看])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时间:12月15日上午10:30-12:00 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和书记员岗位职责等内容。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结束后, 根据笔试成绩中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职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速录技能测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速录技能测试。 (四)资格审查 时间:12月17日-12月18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方式:采取现场资格审查 地点: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少年法庭(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路58号)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人员下载《报名表点击获取》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 2.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个人所填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个人信息不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一律取消笔试成绩及考试资格。 (五)速录技能测试 速录技能测试为计算机中文速录考试(听打),考点另行通知。考试采取观看庭审录像的方式进行,时限约30分钟,满分为100 分。考试采用笔记本电脑,电脑提供QQ拼音、万能五笔、微软全拼等输入法。 根据两项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职位招聘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进入面试。速录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包括政治立场与统合分析、组织协调与责任意识、人际关系与沟通能力、思维反应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方面,面试共计4道题,答题时间15分钟,总分100分,面试得分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速录技能测试)/2×50% 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当场发放体检通知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当日由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工作人员带领入围体检人员统一前往确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招聘法院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再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填写《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考察表》,考察工作由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要求组织实施。因考察职位出现空缺时,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从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结果都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克拉玛依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培训 对聘用人员在上岗工作前由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为审判流程软件应用、档案装订及保密规定等。 培训结束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待遇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新招聘的书记员自用工之日起,试用期工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参照本地区新录用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招聘法院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咨询电话及时间:0990-6223062、6246928,时间:12月7日-12月11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招生就业处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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