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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湖北省宜城市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职位:总经理|水厂运营管理人员
发布时间:2024-10-12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湖北省宜城市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
共计2个岗位,招 5人
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2024-10-11
截止日期:2024-10-15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公告详情
根据宜城市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英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总经理1名(岗位代码:N01),水厂运营管理人员4名(岗位代码:N0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为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6.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不适宜本次招聘情形的。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
1.招聘对象为符合公告及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常居住地在宜城的人员。总经理(岗位代码:N01)需从事水利水电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水厂运营管理人员(岗位代码:N02)需熟悉各乡镇线路,沟通能力强,能独立处理水厂运营的各种问题。
2.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等证件要求:岗位所需学历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须提供学信网验证报告(学历注册备案表)。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该比例的,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形成差额(形成竞争)即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核减或取消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9:00至2024年10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宜城市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0月9日9:00至2024年10月15日18:00。网上资格初审由宜城市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结果请登录宜城市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查询。
4.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二)笔试
1.笔试主要就应聘岗位应具备的综合能力进行测试。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准考证开始打印时间:2024年10月16日17:00。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宜城市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打印准考证。
5.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6.笔试成绩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同时根据考试的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未达到1:3并形成差额开考的,均可纳入面试范围。面试开考前有3人符合条件,开考时考生缺考,使得无法递补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允许其进行面试,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及以上,否则不得聘用。
2.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由宜城市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通过后确定为面试对象,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结束后,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陆宜城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六)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数和笔试、面试总成绩1∶l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由宜城市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由宜城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医院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不实的追究法律责任,不影响聘用。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宜城市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后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权利,为其缴纳社保等。工资标准按本市乡镇水厂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统一执行。
六、相关事项提醒
1.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在招聘各环节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请考生密切关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考试公告和相关通知,切勿错过考试时间。对招聘条件及相关待遇等事项请咨询:0710--4908696。
4.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0710--4217121。
宜城市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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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安徽]安徽五河永泰村镇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