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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位:2024招聘经济审计岗|化工安全岗|水利工程岗|科学技术岗|融媒体岗
发布时间:2024-11-0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武汉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专业标签:马克思主义 教育学
职位描述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 教育 200-500人 浙江省浙江省宁波市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招聘信息

高层次紧缺人才
面议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全职 硕士及以上 21 2024-11-08

2024-11-01 04:51:36

职位描述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宁波市北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层次紧缺人才)2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仑区简介

北仑区地处浙江省陆地最东端,三面环海,全区陆域面积615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5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90万。2023年,北仑地区生产总值2729.2亿元、总量全省第三,财政总收入813.4亿元、总量全省第一,规上工业总产值5342.5亿元、总量全省第一,限上商品销售额、规上工业增加值、外贸进口总额等指标均位居全省第一,外贸进出口总额、合同利用外资等10项主要经济指标均连年保持全市首位。

北仑区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融合联动、一体运作体制,是自贸区宁波片区核心区,近年来,先后成为全国首个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区、全国双创示范基地、全国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全国首批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全国首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是全市唯一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全市首个获省 科技创新鼎 的县(市、区)。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要求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部分高校2025届(含2023届、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国(境)外部分高校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见附件2)。以上人员,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均须毕业于附件2高校。

2、2023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或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视同于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报考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或就读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要求1995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要求1993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仍在全日制高校或国(境)外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5、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报考单位同意,进行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供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请在报名系统中工作简历栏备注 编外 信息。

6、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招聘范围。

7、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将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初审结果查询、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面谈、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9时至11月8日16时。

报名网址: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bm***.cn[点击查看])点击进入 2024年下半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 ,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请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如实填写学历、学位、专业及获得荣誉等相关报考信息。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时间:2024年11月4日9时至11月8日16时。

组织相关招录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可直接打印 审核通过页面截图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再次报名,逾期不得改报。

(3)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

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系统报名人员可在考点城市进行现场报名。

网上系统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和现场报名人员均须携带纸质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到达考点城市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审核人员将参加面谈。

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国内高校毕业人员现场资格确认需要携带的材料为:《2024年下半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式两份,需附照片)(见附件3);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和研究生)、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2025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学生证或就读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各阶段学习成绩单(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2023年和2024年有的提供);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奖学金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

②国(境)外高校毕业人员现场资格确认需要携带的材料为:《2024年下半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式两份,需附照片)(见附件3);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届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高校学籍证明或在读证明;各阶段学习成绩单;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奖学金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所学主干课程相关证明(专业目录须翻译成中文)。

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还需携带 审核通过页面截图 纸质版。

上述毕业生成绩单、各类奖励证明等相关材料需学校盖章确认,请报考人员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后,是否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决定。核减情况将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2、考试

本次考试以面谈、笔试、面试的形式举行。

(1)面谈:在考点城市设置面谈环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本轮面谈主要考察面谈人员的学习经历、专业知识、特长荣誉、谈吐礼仪、工作愿景、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岗位匹配基本要素等综合情况,按照各岗位招聘指标1:6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谈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笔试。

(2)笔试:本次考试笔试将在考点城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材料写作,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指标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3)面试:面试将在北仑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在接到面试通知时放弃的,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并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 北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公布。

3、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经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后,酌情予以递补。

4、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 北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且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考生放弃报到的,不再递补。

拟招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办理录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招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四、招聘相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二)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202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2014年发布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未列入参考目录的专业,参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六)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聘用人员入职满两年(含试用期)后,经组织人社部门考察,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事业正科经济待遇,硕士研究生可享受事业副科经济待遇。专技岗位按职称聘任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首次定级可聘任专业技术中级职称。

对户籍在宁波市区外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聘用人员可享受人才公寓政策。

(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九)聘用人员须在北仑区服务满5年。

(十)对入围 2024年下半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 面试环节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符合北仑区国有企业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招聘需求且考生本人同意,经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国有企业招聘管理专项工作小组酌情研究后可入围国有企业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面试,具体情况详见:ww***.cn[点击查看]

(十一)招聘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74-89384305、0574-89384220,传真号码:0574-89384221。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384311。

附件1:2024年下半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2:部分高校名单.docx

附件3:2024年下半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docx

审核人:程凯

职位类别:公务员

专业要求:不限

单位简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全区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区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才流动政策。

(四)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五)综合管理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并拟订应对措施;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制定区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计划管理政策,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工资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统一发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宏观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等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研究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区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的培养、选拔和管理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归口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北仑工作。

(九)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区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促进与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归口管理全区出国(境)有关培训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奖惩工作;承办相关人事任免手续;指导并监督检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日常管理。

(十二)统筹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制定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息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对区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韵

联系电话:0574-89384218

电子邮箱:rsjgsk@

传真:0574-86780597

公司地址

地址:

邮编:3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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