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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职位:2025校园招聘专职辅导员
发布时间:2024-11-19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大连外国语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2025届、研究生、不限】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9日
招聘详情网址:ww***.cn[点击查看]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9日8:00至11月22日24:00
一、 单位简介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是辽宁及东北地区首所轻工类高等职业院校,大连地区首所省属公办高职专科院校,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首批“职业教育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校企合作建设”项目院校,辽宁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辽宁省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五届理事会会长单位。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的前身是金州纺织技术学校,创建于1965年,1980年更名为辽宁省纺织工业学校;1999年12月,经辽宁省教育委员会批准,学校并入大连轻工业学院,举办高职专科教育;2012年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从大连工业大学(原大连轻工业学院)剥离,成立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 人数 招聘条件
学历 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专职辅导员 从事学生专职辅导员工作,同时兼男生公寓管理工作 8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限男性
专职辅导员 从事学生专职辅导员工作 4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和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官方网站(ww***.cn[点击查看])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9日8:00至11月22日24: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计划信息表,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登录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rs***.cn[点击查看])注册,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单位不接收其他渠道报名)。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系统填报使用说明及报名相关事宜,请在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登录查看《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须知》。
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有关材料(相关材料电子版均需扫描为PDF格式文件):
1.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
2.学历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开具时间不应超过报名之日前6个月);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加盖党支部和上级党委印章的证明;
4.岗位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当考试考核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在我单位官方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 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我单位官方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 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学校进行应聘资格复查。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完全相同者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名次,如果笔试、面试成绩完全相同者则增加一轮面试加试环节,总成绩在我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以我单位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六)考察
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和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官方网站(ww***.cn[点击查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11-66864892 0411-6686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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