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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市大兴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
职位:行政技能辅助岗人员
发布时间:2024-11-19
工作地点:北京
信息来源: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北京市大兴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临时辅助用工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区产促中心 日期:2024-11-18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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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大兴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临时辅助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行政技能辅助岗人员3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3、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普通话标准、有亲和力,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6、良好的执行力和学习能力;
7、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具备一定的协调沟通和文字写作能力;
8、能够熟练驾驶各种车辆并持有C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无重大交通事故;
9、具有北京市大兴区常住非农业户口。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考生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大兴区清城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16楼1603室;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变更页有内容的还需提供变更页);
(4)学历学位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自行打印);
(5)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粘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如: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7)无犯罪记录证明(关注微信小程序“北京警务”可线上办理)。
四、招聘方式
由北京市大兴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五、考试安排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为3:1,如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二类行政技能辅助岗,工资待遇按照行政技能辅助岗工资待遇执行,按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工资待遇可电话咨询)。
七、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公示体检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公示
对综合成绩、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员及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被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十、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此次招录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登陆网站查阅有关信息。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010-81296793
附件:北京市大兴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临时辅助用工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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