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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宁波技师学院

职位:档案管理专职人员
发布时间:2024-11-29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宁波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关于宁波技师学院招聘外包制档案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11-28

因宁波技师学院教育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档案管理专职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3.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要求;

4.身体健康;

5.40周岁以下指1983年11月28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要求

序号 部门名称 岗位名称 人数 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1 院办公室 档案管理 1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认真细致,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档案管理专业能力。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要求具有档案管理初级及以上证书或者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年龄40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

(一)注册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 11月28日17:00 --12月5日12:00。

2、报名方式:点击指定考试网上报名系统:bm***.cn[点击查看]

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招考报名】一栏中“关于宁波技师学院招聘外包制档案管理人员的公告”(仅报名阶段显示开放)。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1年内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视为初审不合格。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成功的,将显示报考序号,请考生记录本人报考序号,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2月5日

已通过审核的考生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2、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与岗位的匹配度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入围面试的人员,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复审与面试

1.时间:2024年12月6日下午13:30分

2.地点:宁波技师学院(宁波市江北区榭嘉路800号)新行政楼二楼Z207室报到。

3.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时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四)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和宁波技师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统一在宁波市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参加政审人员需到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于12月13日前交至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短信、电话或邮箱通知,请考生注意留意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放弃体检、考察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由用人单位商议决定。

拟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服务外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保密合同。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在本次招聘全过程中,凡发现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年收入5-6万元(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

3.本次报名相关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流程。

5.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宁波技师学院所有。

网络报名技术电话:0574-89020959

岗位咨询电话:(0574)88168005、13732116260 张老师;

监督电话:(0574)88168272 冯老师、杨老师

9:00-11:00,14:00-16:00(工作日)

宁波技师学院

2024年11月28日

作者: 时间: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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