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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苏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职位: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4-12-05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江苏科技大学2024年技能型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五)
作者: 来源: 人事处 时间: 2024-12-05
因工作需要,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技能型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国有资产管理处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主动、为人正直、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行业等不良记录。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软件和CAD、sketchup等制图软件。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专业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或建筑学类相关专业。
6.招聘对象不限。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非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持有下列证书之一: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并具有2年及以上工程设计、造价编制或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经验。
三、岗位职责
1.负责新建工程项目报批报建。
2.参与规划和设计管理工作。
3.参与基建项目管理工作。
4.负责受委派的小型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造价控制和全过程管理工作。
5.负责审核督查基建、改扩建资料归档工作。
四、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9:00 -12月13日17:00
2.资格初审:2024年12月6日-12月16日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江苏科技大学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工作证明等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应聘人员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的pdf彩色清晰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jkdgzc@。邮件和文件夹以“劳务派遣招聘+姓名”方式命名。
4.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和提供附件,内容填写不全、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未按要求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未成功。
5.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将收到资格初审合格(不合格)的电子邮箱或手机短信答复。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联系,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方式及体检
(一)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笔试内容以专业技能测试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及专业技能运用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2月中旬,此时间为计划时间,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由招聘部门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3)笔试成绩占比为60%,合格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4)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通过人数确定。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网址:rs***.cn[点击查看])。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部门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部门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占比40%,面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达60分为合格。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体检、考察
1.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
学校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个人情况。
七、聘用和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学校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学校工作,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学校负责。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1-84492819(国有资产管理处),0511-84401036(人事处)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4:00-17:00
附件:江苏科技大学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江苏科技大学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江苏科技大学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