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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市张家川县第一人民医院

职位:2025招聘
发布时间:2024-12-06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天水市张家川县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4年12月5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经主管部门同意,我院决定组织开展张家川县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公告及岗位列表设置的具体要求。有以下情形的按对应要求执行:

1.对所学专业与岗位列表所设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原则上按学科门类,由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报名。

2.对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照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专业方向)相符的条件报名。

(三)其他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护理专业要求身高在155CM及以上。

3.报考人员仅有一人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4.检验、麻醉、药学专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

5.聘用2年内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自动解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在各类考试中有舞弊等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

5.近年参加我院招聘录用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12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息。

地点:张家川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六楼办公室(人事科)

2.报名方式和提交材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参加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小二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人事科会同相关科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有缺少报名资料、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查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考试、考核

采取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5比例(如人数不足则全部进入)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并列者全部纳入面试环节。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入。具体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并将成绩在张家川县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体检

对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聘用

1.对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复核后,在张家川县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

2.拟聘用人员在各环节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凡在各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形并查实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见习期6个月(含试用期),薪酬待遇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监督与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聘单位或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等提出意见建议,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0938-7886902

县第一人民医院:0938-7881131

五、其他事宜

(一)在招聘过程中,接受社会及有关方面的监督,凡有弄虚作假、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如遇突发情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张家川县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张家川县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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