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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职位:2025校园招聘80名中小学教师
发布时间:2024-12-1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佛山市高明区2025年公开招聘8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第一场)
全部有编 共计25个岗位,招 80人
全部有编
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2024-12-10
截止日期:2024-12-28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公告详情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我区定于2024年12月下旬赴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研究生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属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共80名。具体详见《2025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一场)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研究生院)。
三、招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的2025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0届)(非在职),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3年12月14日至2006年12月1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已完成国(境)外学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须在资格复审时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专业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相符。
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所学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
2.专业相近。
所学专业(含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国(境)外已毕业的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报考者所学专业已经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由有资质机构出具)。
注:①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硕士、小学教育硕士、小学教育等专业,如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考生须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②所学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高中教师职位,考生的研究生和本科所学专业,均须符合该职位的专业要求;而其他职位(除初中英语职位),考生的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任一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即可,研究生可以用本科学历专业报考。
(六)具有教师资格证。高中职位具备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初中职位具备相应学科的初级中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职位具备相应学科的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附件3),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以及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成绩证明要符合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或者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及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及以上。以研究生、国(境)外学历专业报考者不受此成绩条件限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近五年参加我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但自行放弃资格,或违约不按期到岗的人员;
7.高明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8.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10.定向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流程
所有职位实行公开招考,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经综合素质评估、笔试、面试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
所有职位要求聘用后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 现场报名的形式)。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4日9:00至2024年12月20日17:00(24小时开通报名)。考生统一在“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服务平台”(网址:gm***com[点击查看])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访问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填写报名资料→等候资格初审结果→综合素质评估确认→打印准考证。
(1)网上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服务平台”进行报名,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按《考生提交应聘材料清单》(附件4)上传资料。考生对所填信息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
(2)网上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依据考生网上提供的资料,提出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初审意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
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能通过初审的,12月20日17:00前可改报其他职位,12月21日24:00前可补充上传材料,逾期则不予受理。初审截止时间为12月22日18:00时(建议考生尽早报名,以免因审核不通过而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职位)。
(3)综合素质评估确认。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2024年12月21日17:00至2024年12月23日14: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综合素质评估。完成综合素质评估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素质评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综合素质评估确认的,视为放弃综合素质评估资格。
(4)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在确认参加综合素质评估后,应于综合素质评估前登录“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准考证于综合素质评估、笔试等环节全过程使用,请考生自行妥善保管。
2.现场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可到现场进行报名,现场报名需提供网上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招聘单位进行初审并告知审核结果,现场报名的时间安排为1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30,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研究生院)。
具有博士学位的考生免综合素质评估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占用同岗位综合素质评估和笔试入围名额,其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总成绩。
(二)综合素质评估。
对资格初审通过并完成综合素质评估确认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行报到。
1.报到时间:2024年1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5:30。
2.报到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研究生院)。
3.提交纸质应聘材料。按《考生提交应聘材料清单》(附件4)准备好纸质报名材料在现场提交,并须提前填写好《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5)。
4.综合素质评估侧重考察考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职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5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高中、初中职位按招录人数的8倍比例,小学职位按招录人数的5倍比例,在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入围笔试人员。招聘职位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合格的考生未达比例的,按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实际合格人数入围笔试人员。综合素质评估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总成绩。
5.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及结果将于考试当日通过报名系统公布。招聘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笔试的考生,请保持通话畅通,若电话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对象:经综合素质评估后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29日下午16:00-17:30(提前30分钟进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形式:采取线下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教育理念、教育基础知识等。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高中、初中职位按招录人数的5倍比例,小学职位按招录人数的3倍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未达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实际合格人数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在“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服务平台”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在招聘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时间请留意“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5.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考生上环节提交的纸质应聘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四)面试。
1.面试对象:经笔试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采用试教(无生授课),高中数学和物理学科加考试题讲解。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
(五)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
1.各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计算综合总成绩:①综合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②高中数学、物理教师职位,综合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试教成绩和试题讲解成绩各占30%)的比例合成;③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其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以及网上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名次。若依然无法确定的,重新组织面试,采用强制选择方式予以确定。
(六)根据综合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七)签订就业协议或意向书。同时收取进入体检考生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1.签约时间:具体另行通知(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2.签约地点:待定。
(八)招聘职位录用人数名额调剂。
招聘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区教育局研究后,剩余的录用名额可调剂到同一学段和学科的其他职位:
1.进入面试人数少于录用人数。调剂后,新增录用名额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比例依次新增面试对象。
2.录用环节出现名额空缺。可从新增录用名额职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补录。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统筹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cn[点击查看])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聘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办理入编时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统筹安排学校岗位)的,所缺职位人员可从综合总成绩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高明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九、聘用和待遇
1.未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依次递补人选。
2.被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不能再参加2025年高明区公办学校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4.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并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符合我市、区高层次人才引进、认定(评定)相关政策的,按文件规定给予扶持。
十、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所有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纸质版准考证,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未到场或未带齐证件原件的(不得以电子版代替)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且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仔细核对电话号码、所学专业、考生类别等基本信息,确保真实有效。考生须对自己填报的资料负责,因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四)考生须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并在规定时间按报考职位的要求递交所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得用电子版代替)。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者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交承诺书(教师资格承诺书须提前准备,详见附件3)。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因招聘工作需要等原因需临时调整招聘时间和地点的,届时将另行补充公告。请及时留意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官方平台和“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负责统筹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考者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聘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电话:0757--88282322、88282392、88282312。
附件1:2025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一场)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教师资格承诺书.doc
附件4:考生提交纸质应聘材料清单.doc
附件5: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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