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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职位:专任教师|网络安全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2-06
工作地点:成都
信息来源: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职位类型:全职
专业标签:教育学 材料类
职位描述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编制外公开(考核)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5年02月06日 作者: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是国家“双高”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四川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者须在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综合素质、知识技能和身体条件等;
3. 没有因违法犯罪或治安管理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情形;
4.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2. 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或被单位解聘者;
3. 存在不适合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况;
4. 2024年12月3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7日17:00。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填写《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外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附件2)、《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外公开(考核)招聘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
1. 个人简历。
2. 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
3. 简历中所列所有获奖证书及业绩成果(主要学术研究成果、专利成果、主要教学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项证明、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等)扫描件。
上述材料打包压缩后,按照“编外考核+姓名+所学专业+学位+应聘岗位”的方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cdtcrsc@,应聘资料原件由应聘者在原件校验时交学校审核。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结合用人部门需求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人员,不予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相关事宜将于2025年2月21日左右通过电子邮件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应聘者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考核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选派专家组成专业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并形成考核意见。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开考比例:原件校验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电子邮件通知。
面试当日,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五)体检
学校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者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由学校通过电子邮件通知。
1.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学校研究同意,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方式与确定体检人员方式一致),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递补人员名单将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进入考察人员,由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因本人原因导致学校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学校研究同意,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方式与确定体检人员方式一致)进入体检和考察,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递补人员名单将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按程序办理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的,学校一律不予聘用。留学归国人员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说明
1. 应聘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应聘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的方向不是专业名称,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 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岗位专业条件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
3. 如岗位要求二级学科科目,则相应的三级专业科目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4.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名,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读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及专业一致性说明等材料,用于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属国(境)外学历的须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的中文译本。
5. 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统一工作安排。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83号
联系人:庞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028-85326052、028-85317570(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1.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编制外公开(考核)招聘3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外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
3.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编制外公开(考核)招聘人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03-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编制外公开(考核)招聘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02-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外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01-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编制外公开(考核)招聘3名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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