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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疆师范大学
职位:2025招聘
发布时间:2025-02-20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专业标签:材料类 民族学 马克思主义 社会学
职位描述
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博士后、银龄学者招聘公告
共计59个岗位,招 若干人
发布时间:2025-02-20
截止时间:详见正文
工作地点:乌鲁木齐
住房补贴 绩效奖金 科研资金 子女入学安排
探亲假 定期/免费体检 提供住房公寓 餐饮补贴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助力一流师范建设,新疆师范大学现面向海内外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银龄学者”,热忱欢迎有志于谋求发展、共创事业的优秀人才加盟我校。
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其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2023年获批化学、民族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学校现有18个学院、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71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11个学科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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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层次人才引进
(一)引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5.青年博士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指1984年1月24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高端人才(团队)视实际岗位需求而定。
(二)引才对象
1.高端人才与优秀团队
国家级、省部级杰出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学术成就,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带领青年学者推动相关领域发展;或与上述水平相当的学者。优秀团队带头人达到高端人才级别,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2.优秀博士
优秀博士分为五个层次,杰出人才A类、B类、优秀博士一层、二层次、三层次。2025年计划引进63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专任教师引进计划一览表》(见高层次人才附件清单)、《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课程与教学论博士专任教师引进计划一览表》(见高层次人才附件清单)。
(三)引才待遇
1.薪酬待遇
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岗位津贴、年终绩效以及优厚的住房补贴。高端人才与优秀团队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薪酬待遇。
2.科研经费
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资金,同时,如申报立项各类自治区级人才项目,可获得丰厚的资金支持。
3.子女入学
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是12年一贯制完全中学,可妥善解决学龄前和义务教育段子女入学。
4.其他支持
学校为引进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在科研时间保障、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团队合作、职称晋升、研究生导师遴选、协助解决配偶工作等方面提供支持,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按照要求提交《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高层次人才附件清单)等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 姓名 专业 ”发送至邮箱:rsc@。【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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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职博士后招收
(一)设站学科
1.化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化学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于2018年获批,依托化学化工学院、新疆储能与光电催化材料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疆发光矿物与光功能材料研究重点实验室、自治区新兴污染物与生物标志物监测创新团队等学科平台,以及大型仪器分析测试中心,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重点开展功能化学品与绿色能源开发、新型电化学储能材料及器件的设计与应用研究、生物医用及分析功能材料与应用开发、新兴污染物监测与防治、新疆发光矿物与光功能材料应用研究五个方向的基础研究与相关产业关键技术的开发。化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将大力推动有组织科研,依托重大科技和工程项目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升流动站的竞争力,与企业紧密合作,实行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服务新疆先进产业体系。
2.民族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民族学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于2012年获批,依托历史与社会学院、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十四五”自治区特色学科—民族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文科基地-新疆农牧区社会转型研究中心、文化人类学研究所等学科平台,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民族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将聚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话语体系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四个领域,重点开展研究新疆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和心理等方面嵌入机制研究;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新疆绿洲与草原社会文化转型研究;多语种文献发掘与新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研究。民族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始终秉承服务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的原则,努力在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招收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
2.原则上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8周岁;
3.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科研创新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4.须全脱产专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符合国家和学校招收博士后进站的其他要求。
(三)入站待遇
享受学校职工同等待遇,纳入学校职工人事、工资、组织关系、绩效奖励和社会保障等管理服务体系,为全职博士后在公寓住宿、子女入园入学等生活方面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1.薪酬待遇。根据《新疆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实施办法(修订)》,结合个人进站前业绩,按照优秀博士相应层次兑现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缴纳五险一金,享受期2年。
博士后若进站前职务工资已超过以上规定标准的,按原职务工资发放。进站博士后符合新疆师范大学领军岗和重点岗聘任条件的,可申报并享受相关津贴待遇,与博士后岗位津贴仅可就高享受一种。
2.科研待遇。学校依照《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对进站博士后给予科研启动金支持。
博士后可申报国家“博士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自治区博士后资助经费,以及国家、自治区各类科研项目和自治区“天池英才”青年博士计划项目。其中获批自治区“天池英才”青年博士计划项目的,可以享受自治区拨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和科研资助。
3.住房待遇。博士后在站期间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公有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可享受青年公寓或周转房。人才引进手续办结后兑现相应层次安家费。
4.博士后其他待遇及保障情况。
(1)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经审核认定符合要求的,按现有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无专业技术职务的,入站后可按照相关规定和办法参加职称评审;
(2)年终绩效按照博士后流动站所在学院绩效分配办法执行;
(3)在站期间,其子女入托、入学有关事宜,按我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优先办理;
(4)合作导师每月可为其提供一定的补贴,每年发放10个月,连续发放2年;博士后延期期间合作导师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一定的津贴补助;
(5)享受在编人员同等福利待遇、工会体检和探亲假;
(6)全职博士后按期达到出站条件的,通过学校师资选留程序优先留校工作,并按照当年引进人才层次享受相关引进待遇。
(四)招收程序
我校博士后常年招聘,随时受理入站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各流动站的联系方式,具体学院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申请。参考2025年新疆师范大学博士后招收专业目录(见博士后附件清单),申请人向设站学院提交申请材料(见博士后附件清单),邮件主题:申请人姓名 博士后申请 毕业学校 专业 。【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申请人应保证本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造成的后果申请者自负。
2.学院评审。
(1)资格审查。由设站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业绩条件进行审查。
(2)评审推荐。由设站学院对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评价,并提出支持层次、聘任期限、聘期任务、薪酬待遇等推荐意见(见高层次人才附件清单),同时须提交申请人的政审表(见高层次人才附件清单),经学院博士后工作小组讨论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学校博管办。
(3)办理入站。学校博管办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拟招收人选业绩材料进行复核,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审批备案后办理相关进站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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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银龄学者招募
(一)基本条件
1.区外高水平大学退休教师,具有正高级职称;
2.原则上退休不超过三年,年龄不超过68周岁;
3.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甘于奉献、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4.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成果突出,能在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和团队建设中发挥积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5.长期聘任的“银龄学者”聘期不少于1学年,短期聘任的“银龄学者”聘期一般不少于3个月,均须全职在岗。
(二)岗位职责
“银龄学者”以课程教学、学科规划、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为主,同时以指导课堂教学设计与实施、指导项目申报书撰写、开展学术讲座(报告)的形式,采取传、帮、带的方式,在做好个人教学的同时,把先进的教学科研理念与方法传授给我校教师,帮助提升我校教师教学、科研的能力与业绩。
具体工作职责按照《新疆师范大学“银龄学者”特聘计划实施办法》及《新疆师范大学“银龄学者”特聘计划聘任协议》执行。
(三)待遇保障
1.薪酬保障:
学校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为聘任人员提供薪酬保障,学院可依照具体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配套,按月发放。
2.生活保障:
学校为聘期内的“银龄学者”免费提供住宿,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学院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设备和良好的工作条件;
在校期间,同我校在职人员一样享受教职工餐厅补助;由学校购买意外保险,并承担1-2次聘任人员居住地往返学校的交通费;长期聘任的“银龄学者”可享受新疆师范大学在编人员体检待遇。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按照要求填写《新疆师范大学“银龄学者”特聘计划申报书》(见银铃学者附件清单),文件命名“应聘学院 姓名 ”,发送至邮箱946903014@。【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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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高层次人才引进
人事处:赵老师、王老师 0991-4112132
2.全职博士后招收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张老师 0991-4112130 bsh@
化学化工学院:宋老师 18290779755 songhan@
历史与社会学院:陈老师 15099173205 1486175262@
3.银龄学者招募
人事处:王老师0991-4112133
4.联系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
附件下载
高层次人才附件清单.rar
博士后附件清单.rar
银铃学者附件清单.rar
公告热度
解锁详细分析
该公告在同类公告中的热度为 ***,目前已有 *** 对其非常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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