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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繁昌区教育局
职位:2025招聘
发布时间:2025-02-25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附件:Desktop.zip (57 KB)
职位描述
发布时间:2025-02-25 16:19:41
为打造繁昌教育 金名片 ,推进全国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建设和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教育部复查等工作。现就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赴安徽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招引教育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引计划
面向安徽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招引教育人才32人,分10个岗位(见附件1)。
三、招引组织
本次招引工作由繁昌区委组织部(人才办)、繁昌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牵头,繁昌区人才发展集团具体实施。
四、招引条件
招引对象为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且取得学士学位的应(历)届本科生、应(历)届研究生,户籍不限。
(一)招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
5.具有高中(中职)及以上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取得教师资格证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
6.应届本科生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即 1999年3月 1日(含)以后出生 ;应届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 1994年3月 1日(含)以后出生 ;历届本科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 1994年3月 1日(含)以后出生 ;历届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 1989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引
1.不符合招引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有与招引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招引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招引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引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相关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引公告通过安徽师范大学就业服务网(ca***.cn[点击查看])、安庆师范大学就业指导网(jy***.cn[点击查看])、南京师范大学就业创业网(nj***.cn[点击查看])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引条件的岗位。
2.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3月3日8:00 - 3月12日17:00,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17:0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3.报名邮箱地址:1975731509@ 。
4.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材料。压缩包名称为 报考岗位名称+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 。材料发送后,若邮箱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5.报名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553-7870258。
6.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word版电子稿及扫描件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行政公章);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300K);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其中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2025届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学生证、学信网教育学籍在线验证证明、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上传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已取得与报名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暂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或已生成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证明扫描件。
(5)提供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报名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网络报名截止后,报名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招引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引计划数。
若报考某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20人,则该岗位先组织笔试再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若报考某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20人,则该岗位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安徽师范大学就业服务网、安庆师范大学就业指导网、南京师范大学就业创业网等网站公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环节。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10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考察相应岗位的高中学科知识。
3.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各岗位前20人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安徽师范大学就业服务网、安庆师范大学就业指导网、南京师范大学就业创业网等网站公布。
(四)面试
1.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相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4.成绩统计和公布。在成绩统计中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安徽师范大学就业服务网、安庆师范大学就业指导网、南京师范大学就业创业网等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根据招引计划数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人员。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与考察前,由繁昌区人才发展集团再次审查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及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审查合格者为拟体检、考察人员。
拟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安徽师范大学就业服务网、安庆师范大学就业指导网、南京师范大学就业创业网等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繁昌区人才发展集团与繁昌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 合格 或 不合格 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2.考察由繁昌区人才发展集团会同繁昌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zx***.cn[点击查看])。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招引人员,在安徽师范大学就业服务网、安庆师范大学就业指导网、南京师范大学就业创业网等网站上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招引的,同一岗位的拟招引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校。
择校后,办理聘用手续(2025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由所在学校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对违反公开招引规定的报考人员或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招引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等材料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符合条件的招引人员,由所在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招引人员待遇按公告规定执行。
本次招引面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建立可用人员备选库。一年内如有已聘用人员离岗的,在本次招引的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工资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薪酬待遇为6000元/月。
2.由所在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研究生、本科生年收入标准不低于18万元、16万元(税前,含单位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及按所在学校规定享受的餐补、体检、工会福利等待遇)。服务3年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奖参照当年芜湖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10倍增加,最高不超过2万元。
3.年收入标准的30%为绩效考核奖,用于年终绩效考核。由所在学校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方式考核管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4.招引人员服务期为3年,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按规定安排人才公寓解决住房问题;服务时间达到3年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参照区有关政策享受人才待遇。
5.招引人员按规定享受寒暑假及其他法定假日,参加职称评定,按所在学校规定参与教学安排并享受教学成果。
七、工作纪律
本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53-7870258
监督电话:0553-791106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繁昌区人才发展集团、繁昌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繁昌区赴安徽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招引教育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5年繁昌区赴高校招引教育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繁昌区情简介及繁昌教育简介.docx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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