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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湖北理工学院

职位:2025招聘
发布时间:2025-03-13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湖北理工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湖北理工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博士)

(发布日期:2025-03-12 审核人: 编辑:郑老师 )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才盛于楚,凤栖于林。

湖北理工学院地处华夏青铜文化发祥地、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湖北省黄石市。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是育人的圣地、学术的殿堂。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经、管、医、文、教、艺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属普通高校,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湖北省教育厅首批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的高校之一,是湖北省应用型高等学校联盟首届轮值主席单位,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37人,其中教授129人,博士391人。学校各类教学、科研平台资源丰富,现有5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设岗学科,4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生态环境修复与健康”、“智能制造”2个省级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临床医学”学科为《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

依托各类平台,学校高层次领军人才聚集效应不断彰显。学校现有国家级、省部级各类专家人才49人,聘任“东楚学者”和其他各类特聘教授30余人。

作为一所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快速发展的地方本科院校,学校已迎来超常规发展的崭新阶段,我们真诚期待与您一起共创美好未来,共同书写诗意人生!



一、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1、政治、品行及健康要求: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年龄要求: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若应聘者具备正高职称或主持国家级项目,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若具备副高职称或博士后工作经历或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属于教学科研成果突出的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以上人员成果特别突出的,年龄可进一步放宽。

3、学历要求:引进的人才本科阶段应为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各阶段的学科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优秀人才、急需人才本科阶段学历可放宽为非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音体美及外语等特殊专业引进的人才本科阶段学历应为专业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

4、聘期要求:对于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首聘服务期按协议聘期执行;对于优秀人才和急需人才首聘服务期一般为8年(含试用期1年);对于柔性人才引进按聘期3-5年(协议制工资)执行。

注:以上“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优秀人才和急需人才”等人才类别见《湖北理工学院人才引进与培养管理暂行办法》。



二、引进人才类别及待遇

人才待遇分为基础性待遇、激励性待遇和其他待遇。基础性待遇包括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和住房待遇等;激励性待遇是达到相应引才标准而追加的安家费待遇;其他待遇是依据学校、黄石市相关政策可依规享受的待遇。

1、人才基础性待遇:

人才类别 人才基础性待遇 科研启动费(以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方式获得)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 薪酬待遇和科研条件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合同约定。

优秀人才(急需人才) 1.纳入省属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正常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年金等待遇。入职五年内,中级及以下职称者享受副教授(专技7级)履职绩效工资待遇。2.安家费按学科类别执行:理、工、医学类25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3.提供公租房一套(5年租期,租金根据公共租赁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及标准执行),或自行租房。如夫妻双方均为博士研究生,且双方均符合我校人才引进计划和政策要求,两人分别按对应政策给予安家费;学校仅提供一套公租房给夫妻双博士,并分别增加2万元安家费。4.享受黄石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5.学校对其配偶可按相关规定安置工作,协助解决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事宜。 理工医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

柔性引进 柔性引进指以合同、聘期管理的方式将人事关系暂无法转入到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到我校实际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特殊人才可按聘期协议兑现待遇,安家费50万元起,执行年薪制。

2、人才激励性待遇:

(1)入职前,满足“湖北理工学院人才引进与培养管理暂行办法”中可追加待遇条件的引进(培养)人才,追加待遇可达到42万元。

(2)入职后,有标志性成果满足“湖北理工学院人才引进与培养管理暂行办法”中可追加待遇条件的引进(培养)人才,追加待遇可达到3-12万元。

(3)入职后,以我校为第一依托单位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实行立项及结题奖励,奖励金额计入人才安家费。若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立项奖励不低于15万元,结题奖励不低于15万元;若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立项奖励10万元,结题奖励10万元;若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奖励不低于12万元,结题奖励不低于12万元。具体标准按《湖北理工学院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理工学院科研成果分级分类认定与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执行。以上项目未结题而调离我校者,结题奖励不再发放。

注:学校委托培养的博士,按毕业当年学校的人才引进政策执行安家费(安家费包含培养期间借支的学费、脱产学习期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等费用)。

3、其他待遇

(1)引进(培养)人才可视学科专业、成果业绩等情况达到学校人才梯队建设项目“东楚学者”、“东楚学子”业绩条件且考核合格,年薪可在正常薪酬基础上分别增加20万、5万元或者加入学校“核心团队成员”且考核合格,年薪可在正常薪酬基础上增加2万元绩效奖励(注:东楚学者、东楚学子、学科(团队)核心成员津贴可三选一,不能累加)。

(2)入职后对署名有“湖北理工学院”(英文名:Hubei Polytechnic University)名称的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等成果可按照《湖北理工学院科研成果分级分类认定与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获取相应的科研奖励。

(3)若入选黄石市“高层次人才校企共享计划”,年薪可增加10-20万元。

三、引进程序



四、湖北理工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博士)

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1、人事处:

李长征联系电话:0714-6354262、15927021206;

E-mail:hblgrsc@

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rs***.cn[点击查看]

2、教学院(部)联系方式见“湖北理工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博士)”。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

邮编:43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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