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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职位:2025招聘
发布时间:2025-03-19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2025年诚聘海内外英才

共计9个岗位,招 若干人

提供住房公寓 子女入学安排 科研资金 职位津贴 租房补贴 绩效奖金

安家补贴 科研启动费 五险一金 科研奖励

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2025-03-18

截止日期:详见正文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公告详情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坐落在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古城苏州,其前身为蜚声海内外的东吴大学法科。2000年,东吴校友王健先生携其子王嘉廉先生慷慨捐资,支持法学院建设,学院更名为王健法学院。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9人,拥有法学和知识产权两个本科专业,具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和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目前学院在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1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招收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

学院拥有公法研究中心、江苏省知识产权(苏州大学)研究院、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江苏省版权培训基地、江苏省法学会担保物权法研究中心等6个省级科研机构和平台。

根据王健法学院面向2025-2035年的战略发展规划,本院将围绕“经济法治”这一战略,来规划自身的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社会服务、国际合作和历史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工作,鼓励和引导专业师资重点围绕“经济公法”“民商法治”“涉外经济法治”“新质生产力法治”四个方向凝练科研特色,形成科研团队,最终将自身建设成为能够促进区域乃至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和社会服务重镇。

(1)“经济公法”主要是在经济宪法、经济行政法、经济刑法、反垄断、金融、证券、保险、体育等领域开展法律研究工作;

(2)“民商法治”主要是在民法(特别是在物权、债权、婚姻家事)、商法(特别是在公司法、破产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等领域开展法律研究工作;

(3)“涉外经济法治”主要是在市场主体和社会其他主体涉外经济活动中的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等领域开展法律研究工作;

(4)“新质生产力法治”主要是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智能制造和先进材料等产业领域开展法律研究工作。

欢迎符合本院发展战略的海内外英才加盟本院。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东吴讲席教授

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全球顶级奖项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其他在本学科领域作出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在海内外享有崇高学术声望和影响的大师级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一事一议。

(二)东吴特聘教授

1.特聘教授(领军人才)

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在学术前沿领域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已达到国家级领军人才学术水平;或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已达到国家级教学名师水平。具备带领所在领域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并冲击国际一流的学术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岗位待遇

(1)专业技术职务:教授(博士生导师)。

(2)薪酬待遇:税前年薪83万元起(含基础年薪等),另加学院绩效奖励,上不封顶。

(3)安家补贴:200-300万元(不含国家、地方配套补贴)。

(4)学术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50-100万元。

2.特聘教授(拔尖人才)

基本条件

在学术前沿领域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已达到国家级青年人才学术水平;有发展成为国家级领军人才的能力和潜力,具备支撑所在领域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并冲击国际一流的学术能力。人文社科领域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岗位待遇

(1)专业技术职务:教授(博士生导师)。

(2)薪酬待遇:税前年薪57万元起(含基础年薪等),另加学院绩效奖励,上不封顶。

(3)安家补贴:150-200万元(不含国家、地方配套补贴)。

(4)学术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30-50万元。

3.特聘教授(精英人才)

基本条件

在学术前沿领域取得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有发展成为国家级青年人才的能力和潜力,具备协助所在领域提升国内学术地位和影响力的能力。人文社科领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岗位待遇

(1)专业技术职务:教授(博士生导师)。

(2)薪酬待遇:税前年薪45万元起(含基础年薪等),另加学院绩效奖励,上不封顶。

(3)安家补贴:80-150万元(不含国家、地方配套补贴)。

(4)学术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10-20万元。

(三)青年特聘教授

基本条件

一般应具有海内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博士后科研经历,学术水平居于本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在所在学科领域取得重要标志性成果,已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人文社科领域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

岗位待遇

(1)专业技术职务:副教授。

(2)薪酬待遇:税前年薪38万元起(含基础年薪等),另加学院绩效奖励,上不封顶。

(3)安家补贴:50-80万元(不含国家、地方政府配套补贴)。

(4)学术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10万元。

(四)优秀青年学者

基本条件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学术研究成果突出,有成为拔尖人才的潜力。一般应具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可不作要求:①海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毕业的优秀博士;②人文社会学科中应用型或实践型优秀人才;③其他业绩特别突出者。人文社科领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岗位待遇

(1)专业技术职务:讲师/副教授。

(2)薪酬待遇:税前年薪31万元起(含基础年薪等),另加学院绩效奖励,上不封顶,中期考核优秀者基础年薪可上涨10-20%。

(3)安家补贴:讲师,20万元;副教授,40万元。

(4)学术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10万元。

(五)补充性师资

1.副教授

基本条件

一般应具有海内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讲师经历,取得同行认可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如高水平论文、专著、科研项目等,具备成为本学科学术带头人的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备突出科研能力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岗位待遇

(1)专业技术职务:副教授。

(2)薪酬待遇:副教授基础年薪15-20万左右,另加学院绩效奖励,上不封顶。

2.讲师

基本条件

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备突出科研能力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岗位待遇

(1)专业技术职务:讲师。

(2)薪酬待遇:讲师基础年薪10-15万左右,另加学院绩效奖励,上不封顶。

(六)师资博士后

基本条件

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符合学院的发展战略,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备突出科研能力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岗位待遇

师资博士后人员聘期3年。

聘期内总薪酬由年薪(基本年薪和奖补金)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

年薪:基本年薪:20万元(去除学校承担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之后的税前收入),按月发放。出站时,如果绩效评估为优秀,总薪酬按照100万元补齐。如果绩效评估为良好,总薪酬按照80万元补齐。

绩效奖励:在站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可按照学校规定享受学校科研成果奖励。每年教学、科研工作量超过法学院核定标准的,法学院另行发放相应的超工作量绩效津贴。

在站期间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项目资助的,所获得的资助补贴不计入学校的总薪酬,叠加发放。

二、生活和工作保障

1.过渡住房

学校提供过渡房,如不申请学校过渡房,按照1000元/月租房补贴发放。补贴期限为博士后36个月,特聘教授24个月,其他教学科研岗位18个月。

2.家庭保障

解决子女入学,享受校内幼儿园、姑苏区部分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

3.医疗服务

学校四所直属附属医院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其中附一院在“中国医院竞争力排行榜”连续十年蝉联全国地级城市医院榜单榜首。

4.办公条件

学院为每位新引进师资(含讲师、博士后)提供对应独立的工作室1间。

三、其他政策支持

(一)项目支持

1.江苏省“双创计划”。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300-8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5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

2.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资助标准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2年。其中,A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5万元,2025年拟资助2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2025年拟资助3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2025年拟资助400人。

3.“江苏特聘教授”。如入选,聘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的岗位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分别提供100万元(特别优秀的提供200万元)、50万元的科研经费。其中,如在海外已取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可直接通过“举荐制”渠道直接申报“江苏特聘教授”。

(二)补贴支持

1.苏州市“引才补贴”,按照相应层次引进的高端人才,苏州市提供引才补贴,入选的人才根据不同类别最高可分别享受25万、50万、250万。

2.苏州市“乐居工程”,入选者可享受“乐居租房贴”“乐居助力贷”。其中,可享受800-8000元/月的“乐居租房贴”;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乐居助力贷”不受缴存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3.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贡献奖励标准不超过个人上年度年收入所形成的地方财力,且不超过其在苏购买或租赁汽车、自住房、办公用房、参加专业领域培训及兴办企业等支出的总额。奖励总额历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人。

四、招聘方式

报名网址:rc***.cn[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联系电话:0512-65221949 联系人:范老师

特别提醒:系统内“申请职位”页面,请选择“王健法学院”;招聘类型选择“长期招聘”,填写系统时,应当在个人陈述部分重点说明如何将个人发展融入我院的发展战略之中。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la***.cn[点击查看]1054a65574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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