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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职位:2025招聘
发布时间:2025-03-27
工作地点:北京
信息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

日期:2025-03-27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于1985年成立,2010年成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院校,2014年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国家骨干校建设验收并获得“优秀”,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校、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2023年,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创新团队获批教育部“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024年,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群在2024年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质量管理监测评价中获“A+”,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在北京市新增专业质量监测评价中获“A”。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1人,其中专任教师岗13人、辅导员岗7人、管理岗1人。具体岗位信息和要求详见《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职业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

(三)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四)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学科背景、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五)应届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须为北京生源且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非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相关条件要求;

(六)社会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接收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按要求登录公开招聘系统(bv***.cn[点击查看])注册并创建简历,简历内容应详尽并与本人情况一致,将电子简历、公开招聘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上传报名系统,其中公开招聘报名表需要打印后手写签字扫描上传。填写完成后应聘相应岗位,简历一经提交将无法撤回。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考核人员名单。

(三)考试考核:公开招聘实行学校和二级部门两级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分为初试和复试,所有进入复试的应聘人员要先完成心理测试,再进行其他考核。

1.初试考核采取笔试、面试或试讲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为主。初试成绩为百分制,通过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以拟聘岗位人数 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复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员进行面试。

2.复试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为百分制,通过分数线为60分。

3.按照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排名在所招岗位需求人数以内且达到通过分数线(百分制60分及以上)后列为考察人选。

考试、考核均通过公开招聘系统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并回复,逾时未回复的视为放弃。

(四)综合考察和体检。对拟考察人员进行档案审查、师德师风考察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未如期完成或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确定拟聘人选。根据综合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党委会审批通过后,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在学校官网公示拟聘人选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拟聘人员,取消拟聘资格。

四、相关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终止聘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招聘各环节工作。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学校可取消其拟聘资格。

(三)由于个人放弃、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资格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视情况可从同一岗位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后如再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况,不再递补。

(四)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邮箱有效,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邮箱、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与学校签订接收意向,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齐老师

电 话:010-80112456

邮 箱:rs_bvclss@

附件:

1.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1.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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