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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职位:博士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5-05-27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人事处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2025年 “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公告
[ 2025-05-26 ]
一、学院简介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成立于2003年5月,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2018年获批为自治区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获批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2020年获批自治区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2021年获批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促进中心首批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自治区 双高计划 建设单位、自治区 三全育人 综合改革试点院校、自治区数字校园标杆学校建设单位,2022年获批自治区 互联网+教育 示范校建设单位、自治区首批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学校、自治区大中小学首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2023年获批教育部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学校。
学院深入实施国家 提质培优行动计划 和自治区 双高计划 建设项目,现有市场营销、大数据与会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计算机应用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服装设计与工艺、新媒体、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8大专业群,共开设47个专业。其中,国家优质校骨干专业4个,国家1+X证书试点专业29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4个,自治区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8个,自治区品牌专业10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2个,自治区特色专业2个,自治区工匠班2个,建成产业学院11个。
二、引进计划
现计划面向社会引进博士研究生9名,详见《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5年引进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者业绩成果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5年12月底;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予引进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2025年12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内蒙古自治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内国有企业正式员工;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应聘、资格审核、评估认定、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应聘
1.报名采用电子邮箱(nszyrsc@)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填写《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绿色通道 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和下列材料发至电子邮箱: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从大学开始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利成果、专业成果、项目成果等。
2.此次引才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月内有效。
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引进岗位的要求。凡不符合引进条件、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评估认定
评估认定由专业课试讲和面试两部分组成,评估认定有关事宜将在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网站发布。
(四)体检考察
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人事档案审核、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考核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学院研究确定,可取消其引进资格。
(五)公示
学院经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六)报批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有关引进手续。
(七)聘用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学院与拟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引进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其他说明
(一)应聘过程中的相关公告、通知、公示,均通过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网站发布;整个应聘过程,学院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应提前声明。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应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未尽事宜按上级现行文件相应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咨询电话:0471-5279953
监督电话:0471-5279674
邮箱:nszyrsc@
附件:
1.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5年引进人才需求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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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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