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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职位:学科骨干|医学研究中心技师|药剂科药师等
发布时间:2025-05-3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含五四北院区)2025年引进47名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
共计34个岗位,招 47人
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2025-05-30
截止日期:2025-12-31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公告详情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含五四北院区)根据医院学科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7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符合岗位所需专业或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须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博士人才年龄一般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在1984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年龄一般要求: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在1979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在1974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从海外(境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且博士研究生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7.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认定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8.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9.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8)现役军人(确定于2025年4月份退役的除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9)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
(10)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需求岗位及要求
(一)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
序号编制单位科室人数学历学位专业其他要求
1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含五四北院区) 妇产科医师 2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临床医学类 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 甲状腺乳腺科医师 3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临床医学类
3 整形外科医师 2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临床医学类
4 重症医学科(PICU)医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临床医学类
5 儿童保健(发育行为)医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临床医学类
6 耳鼻喉科医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临床医学类
7 口腔科医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临床医学类
8 眼科医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临床医学类
9 中医科医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
10 儿科医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临床医学类
11 新生儿科医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临床医学类
12 麻醉科医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麻醉学、临床医学(麻醉学方向)
13 康复科医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临床医学类
14 超声科医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医学方向)、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医学方向)、超声医学
15 影像科医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医学方向)、临床医学(放射医学方向)、放射影像学(放射医学方向)、放射医学
16 动物实验中心技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生物科学类、医学技术类
17 医学研究中心技师 2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生物科学类、医学技术类
18 检验科技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
19 药剂科药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药学类、中药学类
合计 24
(二)博士人才
序号编制单位科室人数学历学位专业其他要求
1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含五四北院区) 妇产科医师 3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临床医学类 /
2 医学遗传诊疗中心妇产科医师 1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临床医学类
3 新生儿科医师 1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临床医学类
4 儿科医师 2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临床医学类
5 血管外科医师 1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临床医学类
6 整形外科医师 2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临床医学类
7 甲状腺乳腺科医师 1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临床医学类
8 中医科医师 3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
9 麻醉科医师 1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麻醉学、临床医学(麻醉学方向)
10 超声科医师 1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医学方向)、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医学方向)、超声医学
11 影像科医师 1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医学方向)、临床医学(放射医学方向)、放射影像学(放射医学方向)、放射医学
12 母胎医学实验室技师 2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生物科学类
13 医学研究中心技师 1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生物科学类、医学技术类
14 检验科技师 1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基础医学类
15 药剂科药师 2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药学类、中药学类
合计 23
注: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所学专业,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cn[点击查看])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妇幼保健院(zh***com[点击查看])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高层次人才 岗位名称 姓名”命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邮箱(fjsfyrsk@),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含五四北院区)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4)本科阶段以来的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学位查询认证报告,暂时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5)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历次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历次的聘书等原件扫描件、博士后需提供出站证明;
(6)近5年或任现职以来的论文、出版专著、主持的科研项目、科研获奖、授权专利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以及报名表中填写的其他成果的佐证材料的扫描件。
3.资格审查:医院将结合提交的材料完成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核和体检
1.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2.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和待遇
1.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符合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相关条件要求的,按规定给予科研启动经费、住房补助等。
3.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或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等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照相关政策申请相关人才身份及待遇。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0591-86230535
电子邮箱:fjsfyrsk@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568号
邮编:350001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591-87829593(省卫健委监督电话)
0591-87553073(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部门)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2025年5月28日
附件下载: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含五四北院区)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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