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它 全职 > 职位详细
说明:

此信息由高校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高校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黑龙江]哈尔滨金融学院

职位:新疆籍少数民族辅导员
发布时间:2025-06-04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哈尔滨金融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2名新疆籍少数民族辅导员公告

全部有编 共计1个岗位,招 2人

全部有编

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2025-06-03

截止日期:2025-06-16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2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辅导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详见哈尔滨金融学院主页ww***.cn[点击查看]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新疆籍少数民族辅导员。

(二)招聘名额:2人。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新疆籍维吾尔族、哈萨克族。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三)本科毕业生,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专业不限,若为应届毕业生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五)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和汉语,能够运用双语进行听、说、读、写等交流。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七)热爱高校辅导员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突出。

(八)具有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年龄在30(含)周岁及以下(1994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31日至6月16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发送《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Word格式、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2)扫描件及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以文件夹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点击查看)(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 应聘少数民族辅导员 学历 民族”),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否则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结果。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2)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加盖公章后扫描件)。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在线认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历、学位授予院校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6)党员身份证明。

(7)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明、证书、成果材料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登记表、思想政治鉴定表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通过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因少数民族辅导员为我校急需、紧缺岗位,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可降低为2:1比例,同时考生笔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岗位调整计划在学校官网进行公告。

(四)考试

考生需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1.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3: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笔试合格人员(即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均进入面试环节,按不低于2:1比例录取。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布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5年5月31日(含)。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情景应变、组织管理、人际关系、自我认知及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评委中超过三分之一(含)的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3.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总成绩在学校网站予以公布。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 政策性加分)×60% 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核

1.学校对面试通过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对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形成空额的,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录用。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之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者,予以解聘。

五、待遇

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六、相关说明

(一)新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时转递人事档案,否则不予录用。

(三)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以及个人人事档案,否则不予录用。

(四)凡在公示期、考核及试用期内,档案审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学校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2)中填写清楚;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以及其他影响招聘公平公正关系的本校工作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六)新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在相应岗位工作至少一个聘期才能调整岗位。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51-86143025

报名邮箱:(点击查看)

监督电话:0451-86143388(学校纪委办公室)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65号

八、本公告由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2.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

3.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需要提供材料

哈尔滨金融学院

2025年5月3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gk***.cn[点击查看]

附件/来源打开异常提示
附件下载异常:因平台URL协议兼容性原因,公告正文附件材料可能存在无法下载情况,届时您可复制附件链接并新建页面打开查看。

来源链接打开异常:若文中“来源链接XXX”无法正常打开,属内容来源网站异常情况,本平台无法监控处理,如有需求,可持续关注相应链接修复情况。

[我要纠错]

公告热度

解锁详细分析

该公告在同类公告中的热度为 ***,目前已有 *** 对其非常感兴趣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硕博QQ交流群:748436790 ,进微信群qr***.cn[点击查看]" target="_blank">请点击添加官方客服号)


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登录打开APP 查看全部

上一条:[湖北]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

下一条: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