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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职位:2026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6-01-28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招聘信息】河北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单位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30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功能为一体的国家首批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国家爱婴医院。医院始建于1909年,分为本部和北院两个院区,本部以疑难危重症综合诊疗为优势,北院以肿瘤综合诊疗和结核病防治为特色。2020年,经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确定,医院为 河北省区域医疗中心 。  医院努力研究国内外相关学科发展的新思路、新项目、新技术、新疗法,以高新技术为突破点,开展了机器人辅助腹腔镜手术、全飞秒近视矫正术、人工智能(AI)三维重建技术、自主呼吸单孔胸腔镜等高新技术,实现了医疗技术与世界前沿的接轨。在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2019年度考核等级为A+,近三年考核等级为A。  医院编制床位2760张,医疗区占地面积188亩,建筑面积23.12万平方米。医院职工3714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669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1259人,享受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河北省拔尖人才2人,河北省 三三三人才工程 第二层次1人,河北省 三三三人才工程 第三层次19人。目前医院拥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3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创建单位2个;河北省教育厅重点学科1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7个,省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19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培育单位1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2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2个。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拟选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工作人员30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23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的规定。  四、选聘范围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rs***.cn[点击查看])、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官方网站(ww***.cn[点击查看])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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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测评考试考核  由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官方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5981602(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2-5981606(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 张老师 冯老师  联系电话:0312-5981602  电子邮箱:hdfyrsc@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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