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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职位:2026招聘
发布时间:2026-04-28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6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公告
2026年4月27日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纳入辽宁省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劳务派遣的形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即2026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26年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自主招聘(第一批)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1987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者的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招聘岗位对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执行),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办理聘用。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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