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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市农业农村局
职位:技术员
发布时间:2026-05-20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西宁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引进1名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全部有编 共计1个岗位,招 1人
全部有编 配偶工作安排 子女入学安排
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2026-05-18
截止日期:2026-06-06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需求学科(供参考):
农业与农业资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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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海省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西宁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校园引才工作方案》(宁农[2025]211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农村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发展急需紧缺的高素质高学历人才,决定面向2026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此次引才范围主要面向2026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2024、2025届未就业的择业期硕士研究生可列入此次引才范围。
二、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甘于为西宁市农业农村工作服务奉献。
(三)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的2026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91年12月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引才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引才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引才公告。在西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引才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填报《西宁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校园引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粘贴照片),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业绩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邮箱报名”须按照上述要求,规范、完整地提供相应的PDF电子版材料(注明“校园引才 引才岗位 姓名”),提交至指定邮箱(账号见附件1)。应聘人员按照岗位要求自愿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6日18:00(以现场或邮箱收到报名材料的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成立“西宁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校园引才工作资格审查小组”(由西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纪检、人事、用人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和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取消此次校园引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超过30人,增加笔试环节,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取通过资格审查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向上取整)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40%)。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等事项届时在西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另行发布。
(四)考核测评。结合市农业农村局局属单位西宁市蔬菜技术服务中心用人实际,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学历要求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考核测评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超过30人,增加笔试环节,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取通过资格审查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进入面试环节)。面试考核测评时间为7月15日,由西宁市农业农村局和用人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引才单位除外)组成“面试考官组”,考生参加专业能力及综合能力面试(专业能力占比70%,综合能力占比30%)。考核测评取最高分者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设置最低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考生面试考核测评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考核总成绩并列时,先按专业能力成绩高低确定,专业能力成绩相同的,由面试考官组加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西宁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校园引才面试考核测评表(硕士研究生)(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五)签订就业协议。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岗位数和参加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由用人单位与国内2026届毕业生、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与国(境)外院校在读人员签订双方协议。2024、2025届择业期毕业生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核测评结果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届时在西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另行发布。
(六)体检、考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西宁市农业农村局参加体检,接受考察(政审)。体检由西宁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西宁市农业农村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于进入体检程序的怀孕考生,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也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政审)可继续进行,如果考察(政审)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聘用。如果考察(政审)中没有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暂缓聘用,待考生孕期结束后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再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考察(政审)工作由西宁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除对应聘人员基本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等情况进行审查外,要突出应聘人员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同步按照规定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七)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西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入职手续,由西宁市农业农村局调查核实,经查实确属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西宁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管理权限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各环节,发现不宜聘用情况,取消聘用资格后,按照考核测评结果成绩依次递补。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应聘人员按照《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组字[2019]334号)、《青海省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暂行办法》(青人社厅发[2019]112号)、《青海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青教基[2019]80号)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五、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学籍的;
3.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因违法违纪违规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校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在以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9.已经被录(聘)用为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
10.聘用后构成回避情形的;
11.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2024、2025届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对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三)招聘岗位无人报名、考核测评后无符合要求人员、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岗,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调整招聘岗位计划。调整招聘岗位计划须经西宁市农业农村局集体研究后,报市委人才办、市人社部门同意。
(四)西宁市农业农村局和用人单位在组织或参与校园引才过程中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双方协议)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毕业的;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引才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相关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报名、资格审查及考核测评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具体事宜,在西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查询。
附件1:《西宁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校园引才需求表》
附件2:《西宁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校园引才报名表》
1.西宁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附件.doc
西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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