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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科技职业学院

职位: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教师|新型储能专业教师|智能制造专业专任教师
发布时间:2026-09-09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宜昌市教育局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宜昌市教育局所属宜昌科技职业学院202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8 17:00 来源:教师管理科 作者:教师管理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宜昌市教育局所属宜昌科技职业学院拟赴清华大学等地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共3个岗位4人。具体岗位详见《宜昌市教育局所属宜昌科技职业学院202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2027年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40周岁及以下应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3周岁及以下应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7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宜昌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2027年度我市人才引进岗位。

  二、薪酬待遇

  引进博士的待遇按宜昌市和宜昌科技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执行,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宜昌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0717-7104098)。

  三、报名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17:30接受报名。考生可按照公告要求,向岗位表指定邮箱投递个人简历,视报名情况分批开展考核,招满为止。其中,第一批考核时间拟定于2026年9月17日,地点为北京,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如第一次集中考核后招聘岗位均已招满,则不再组织后续考核。如还有空缺招聘岗位,则继续组织后续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宜昌市教育局所属宜昌科技职业学院202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用A4纸正反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张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持院校有效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4.提供简历中填写的相关科研、教研成果支撑材料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宜昌科技职业学院负责。宜昌科技职业学院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才能参加考核。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告知。

  (四)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经有效认证的课程成绩单,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五)其他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 报考资格条件 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内不得变更并保持畅通。应聘人员为招聘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含劳动合同工、劳务派遣用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等)、挂职人员、借调人员等情形的,与其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资格复审时主动书面报告。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未主动报告有关关系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业绩评价与自由化面谈方式进行,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宜昌科技职业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

  考核内容为:被考核人取得的奖励荣誉、科研成果等业绩情况;被考核人专业能力与本学院专业建设契合度情况以及被考核人是否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等。

  五、签约拟聘

  (一)签约。与考核合格的博士签订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意向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宜昌市教育局及宜昌科技职业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无正当理由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察。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经招聘单位党组织、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宜昌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引进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暂未毕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办理聘用等手续。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报到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享受博士学位标准的初期工资,以及招聘岗位等级对应标准的津补贴、绩效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岗位等级享受相应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符合相关人才政策享受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宜昌市教育局所属宜昌科技职业学院202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岗位表

   2. 宜昌市教育局所属宜昌科技职业学院202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报名表

  宜昌市教育局

  2026年9月8日

来源:教师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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