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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人民政府
职位: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6-09-19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防城港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2026年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人民政府聘用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8文章来源:广西人才网·防城港站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1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综合业务工作。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
3.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2.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防城港市户籍;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
5.熟悉各类办公软件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6.岗位主要从事海岸线巡查、联防所昼夜轮换值守,下沉各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信访维稳处置等工作。报考人员须充分了解岗位实际工作情况,能够适应昼夜轮班、应急备勤等工作安排。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由企沙镇党建办具体负责办理,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3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将所需材料按顺序打包好后以附件形式(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qsdj8099@。压缩包文件名格式:企沙镇工作人员招聘报名-姓名,例如:“企沙镇工作人员招聘报名-张三”,并以此文件名为邮件主题。报名材料请按下述要求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概不接收,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港口区企沙镇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共两页)、毕业证书、近期免冠蓝底彩照。(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因没有提供证明材料影响进入面试资格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面试
我镇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结合应聘材料择优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将电话通知,未入围不再另行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坚持人岗相适原则,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岗位适配程度、面试表现等情况,按1:1比例研究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1)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考察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出现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通过的人选,按1:1的比例组织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性质属于编外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后与防城港鸿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五)薪资待遇
每月基本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现有编外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
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本公告由企沙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联系:0770-2718099。
附件:港口区企沙镇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企沙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8日
附件:港口区企沙镇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