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介绍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秉承孙中山先生亲笔题写的“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校训,培养胸怀振兴中华、造福人类的抱负,具有人文情怀、科学精神、国际视野和开拓创新能力的社会英才,建设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术和思想重镇。学校以培养人才、研究学术、服务社会、弘扬文明、追求真理为宗旨,致力于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
二、招聘岗位类型
1.教研岗教师
2.附属医院“百人计划”引进人才
3.教学型教师
4.研究型教师
5.博士后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教研岗教师
(一)长聘教授(教授二级/三级岗位)
1.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在人才培养或学术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公认的标志性重大成就和贡献;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和学术地位,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突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
2.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理工医科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二)长聘副教授(教授三级/四级岗位)
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人才培养或学术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广泛认可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学术地位,具有保持本学科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成为本学科领域独立学术带头人。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预聘副教授(副教授一级/二级岗位)
1.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在人才培养或学术研究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具有成为本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或优秀学者的发展潜力。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四)预聘助理教授(副教授二级/三级岗位)
1.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活跃的创新思维和扎实的研究基础;取得较高水平的专业成果;学术发展潜力较大。
2.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理工医科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二、附属医院“百人计划”引进人才
(一)领军人才(含科研领军人才、临床领军人才)
1. 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在人才培养、 学术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公认的标志性重大成就和贡献;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和学术地位,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突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
2. 其中, 临床领军人才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具有国家承认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习经历,有临床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2) 现聘主任医师职务, 一般应具有教授职务。
(3) 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 并有直接招收在读或已毕业的研究生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二)中青年杰出人才
1. 长期坚持在临床一线开展优质的医疗服务工作, 具有国内外领先的临床专业技术能力; 积极组织、 承担科学研究任务, 或作为骨干参与重大科学研究任务。在探索疾病发生机制和原理,或临床、诊疗的技术和方法,或开展药品研究、使用、管理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三)青年学术骨干
1. 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突出的发展潜力,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的专业成就。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引进人才薪酬待遇、安家补贴、住房、医疗待遇、子女教育、配套启动经费、实验室和办公用房等由附属医院提供。
三、教学型教师
(一)教学型教授
应热爱教学,具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获得教学型副教授职务满5年,或教学型副教授与教学研究并重岗副教授职务合计满5年,教育教学效果好,在教育教学改革、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二)教学型副教授
应热爱教学,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获得讲师职务满2年,或讲师与助理教授职务合计满2年,能较好地承担重要基础课或公共课的教学,完成要求的教学工作量。在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方面有较好的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讲师
应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热爱教学,有较好的教学能力,能够承担重要基础课或公共课的教学。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四、研究型教师
(一)研究教授
一般应在海内外高校、研究机构或知名企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水平职务, 取得不少于 3 项的标志性研究成果或重要成果,成果特别突出者数量可适当减少。国内申请者有作为负责人承担国家级科研任务的经历,海外引进人才有承担高水平科研任务的经历。 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二)研究副教授
一般应在海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知名企业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水平职务, 取得不少于 3 项的代表性成果或 1 项特别突出的代表性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三)研究助理教授
一般应在海内外高校、研究机构担任博士后、讲师或助理教授职务或具有相关研究经历, 取得不少于 2 项的代表性成果或 1 项特别突出的代表性成果。 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五、博士后
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具备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的国内外优秀博士。
四、联系方式
1.教研岗教师、教学型教师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1781;020-84111656
联系邮箱:rscrcyj@***.cn
人才发展办公室
2.附属医院“百人计划”引进人才招聘咨询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1203
联系邮箱:rscrcyj@***.cn
人才发展办公室
3.研究型教师、博士后咨询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2970
专职研究人员管理科(博士后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