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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28 周一 14:30-16:00
成都理工大学
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1号厅
宣讲会简介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名称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类型 线下宣讲
宣讲时间 2024-10-28【14:30:00-16:00:00】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1号厅
单位性质 机关
单位行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单位官网
标签 单位官微
单位图片
招聘职位 职位名称 类型 性质 最低学历 人数 薪资 详情
各科医生 医生 全职 硕士 13 未设置 >点击进入
法务工作员 信息管理员 综合管理股 宣传员等 其他服务人员 全职 硕士 8 未设置 >点击进入

招聘简章:

单位简介:

单位简介: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为正科级。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综合协调、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综治、爱卫、帮扶、双拥、信息、史志编撰、党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绩效管理、项目建设管理、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内部审计制度,牵头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协调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审计事项。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干部培训、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精神文明、老龄、工青妇群团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政策法规股(信访办公室)。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综合研究工作,承担重大课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综治、维稳、基层治理、新闻发布、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工作。研究分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负责接待、处理12333市长办理热线、省长信箱、有话请你说等网上信访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牵头负责区本级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和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

(三)社保基金监督股。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受理投诉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规违纪案件。开展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及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检查。承担相关人社统计管理工作。

(四)就业促进股。拟订并贯彻就业规划、计划和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负责专项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贯彻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贯彻落实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贯彻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并贯彻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贯彻落实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贯彻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五)事业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泸州市纳溪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考核奖惩流动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业单位年度统计、政策性安置人员手续办理、人才引进、“三支一扶”招募与管理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协调博士后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承担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留学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办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承担区级行政机关表彰奖励审核工作。

(六)农民工工作股(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农民工综合委员会办公室、泸州市纳溪区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并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承办区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农民工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和全面指导农民工党建工作。负责农民工党员思想教育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党内活动,指导镇村、相关部门采取行业组建、分区域组建、异地组建等方式建立农民工流动党组织,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农民工党员发展、党建宣传等工作。承办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农民工综合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七)劳动关系股(泸州市纳溪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劳动关系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牵头负责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和工资集体协商规则。负责贯彻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完成市局交办的工伤认定工作。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和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对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承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制度,依法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八)工资福利股。贯彻落实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职政策以及离休费待遇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补贴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九)社会保险股。拟订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政策、标准。贯彻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负责养老保险费缓缴报批。贯彻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及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关闭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欠费核销报批。负责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条件的初核。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指导工伤保险参保工作。

(十)信息化建设股。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信息化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本系统信息系统整合。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数据资源的管理,协调推进信息系统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牵头负责政务服务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含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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