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制订新区人口政策,合理控制新区人口规模和结构;负责农业、水利、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民政和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及其他社会事业;负责“放管服”改革,承接落实国务院和省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负责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建立与激发市场活力相适应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制机制;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集中管理与审批;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负责实施“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促进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人才队伍整体质量,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学校拟引进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