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公司:北京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校园宣讲会
宣讲地点:
宣讲时间:14:00
宣讲日期:2025-03-21
详情:
关于2025年度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拟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涉及我局申报2025年用编计划的事业单位。
二、人选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199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职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工作经历和其它资格条件,工作经历计算年限截至2025年3月1日;
(六)服从聘用单位的工作安排;
(七)报名时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八)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2024年高校毕业生、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留学期间未缴纳过社会保险的留学回国人员。
需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并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九)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有关要求
(一)制定招聘计划
1.招聘计划由各事业单位进行编制,主要包括招聘计划数、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等内容。
2.计划申报
各单位于3月6日18时前,将招聘计划反馈到市局人事教育处张浩OA邮箱,经局领导审批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定(具体填报路径另行明确,请各单位根据审批意见修改岗位计划),面向社会发布。
3.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严格在编制和职位空缺范围内制定招聘计划。
填报招聘计划时,职位简介要准确清晰,突出招考职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符合行业工作的要求;
设置学历、学位等条件,要围绕职位职责需要,简洁明确,易于把握;
设置专业条件,一般只做学科门类或者专业类要求,具体参照教育部发布学科分类参考目录,标明学科名称及专业代码;
邮箱用于接收补充报名材料,一般为对外的公务邮箱。
(二)发布招聘公告
将于2025年3月13日在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局官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计划一经公布,不再变更。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24日(周一)至3月28日(周五)。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使用“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系统”开展报名及资格审核等工作,每人限报1个职位,所需材料在公告中进一步明确。
3.资格审查
各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24日(周一)至4月2日(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