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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04-03 周四 09:30-11:00
武汉大学
就业中心第一会议室(106)
宣讲会简介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宣讲会
就业中心第一会议室(106) 2025-04-03  09:30发布时间:2025-04-01 00:14:21 点击数量:22

单位信息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

其他事业单位教育500人以上安徽省安徽省合肥市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招聘公告(简章)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2025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正。

(二)坚持面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组织严密、程序规范。

二、招聘计划

经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核准,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30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35周岁以下(1989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现役军人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品行端正,学风严谨;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素养、学术功底和教研能力;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研岗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国家、安徽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

全年分批次进行招聘,第一批次报名时间为321日上午80046日下午5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后续批次的报名时间将结合第一批次招聘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报名材料

1《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博士报名表》(word版),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业绩成果及获奖情况须提供佐证材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对于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可凭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毕业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报名。

4)党籍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方式

网上提交报名材料,邮箱:ahdxzzrsc@***com,邮件标题为“本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

4.联系电话

黄老师:0551-6217303418256355662

孙老师:15212787759

(二)资格审查

1.查验核实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上半年报名须于20257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专业测试或聘用资格。

2.确定人选

每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数。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

1.组织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内容与架构、运用教学方法与技能、教学效果、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研判问题能力及发展潜质等,其中,答辩流程包括专家提问、现场答复、评议评分等环节。考核主要侧重于应聘人员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理论功底、科研水平及研究成果等学业方面的综合评价。

专业测试顺序于面试当天现场抽签确定。

2.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70分、考核成绩占30分。面试环节,考官按照试讲和答辩综合表现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应聘人员公布。考核成绩由专业考核组评议给出学术水平综合考核评估分数。

专业测试成绩合成计算在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80分,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和考察。

4.面试考官

面试考官每个专业组7人,其中外请考官4人,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考官3人。

5.专业考核组

专业考核组成员5人,由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相关领导、专家组成。

(四)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

1.体检工作

体检由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

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时间安排另行确定。

(五)公示聘用

体检与考察工作结束后,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结合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等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聘用报批手续。

对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博士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在省委组织部的全程指导下开展博士公开招聘,接受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机关纪委与社会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551-6260618562173048



附件1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岗位计划表

招聘单位

岗位

名称

岗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政治

面貌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专业技术

岗位

2025001

9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哲学(一级学科)

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以下

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

老师:

0551-62173034

18256355662

孙老师:

15212787759

专业技术

岗位

2025002

12

政治学、社会学(一级学科)、法学(一级学科)

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以下

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

专业技术

岗位

2025003

4

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

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以下

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

专业技术

岗位

2025004

5

公共管理、农业经济管理、

应急管理

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以下

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

企业简介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是省委培训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学校,是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新型智库,是省委直属事业单位。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成立于1951年11月,由原中共皖南区委党校和中共皖北区委党校合并而成。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由原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安徽农业管理干部学院以及合肥物价学校合并(或并入)而成。

2018年11月,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将省委党校和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的职责整合,组建新的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暂保留安徽经济管理学院牌子,逐步剥离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职能。2020年4月,安徽省妇女干部学校整建制并入。2021年9月,完成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职能剥离主要任务,不再保留安徽经济管理学院牌子,同时设立安徽乡村振兴学院。

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领导机构是校(院)务

委员会,校长(院长)由省委副书记兼任。内设机关处室21个,教研教辅机构21个。

校(院)实行南、北两个校区办学,校园占地面积380亩,教学办公用房面积15.68万平方米,图书和文化馆馆藏图书50余万册。校园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总工会职工书屋、省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先进单位等称号。

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有力指导下,校(院)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聚力打造一流校(院)、红色学府、模范机关,在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决策咨询、开放办学、人才队伍建设、校风学风建设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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