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万宁实验学校创办于2012年8月,2023年7月万宁市人民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续签合作办学协议,学段延伸到小学,成为一所小学、初中、高中一体化的十二年制公办学校。学校地处北纬18度黄金度假带,海南东线海滨城市——万宁市,占地面积400亩,现有学生5063人,106个教学班,其中小学22个班;初中39个班,高中45个班。
在北师大基教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学校积极落实北师大扎根海南做教育的要求,围绕“身体健康、心理阳光、学习进步”的育人目标,严抓教育教学管理,关注教师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推进各项工作向高质量、高标准迈进,成效显著。
建校十二年来,我校先后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海南省一级(甲等)学校”、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共育基地”、清华大学“优质生源基地”等100多项集体荣誉;培养出了一大批学生进入一流学府,C9、985、双一流等名校实现全覆盖;本科率连续三年100%。2024年高考圆满完成“双百 ”目标:985人数突破100人;一本率达到97%,本科率100%;收获1名清华,2名800分,各项数据再创历史新高。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1.高中数学教师2名
2.高中物理教师2名
3.高中地理教师2名
4.初中地理教师1名
5.初中体育与健康教师1名
6.小学语文教师6名
7.小学数学教师7名
8.小学英语教师3名
9.小学科学教师2名(要求生物和地理专业各1名)
10.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2名
11.小学音乐教师2名
12.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师2名(要求体育舞蹈专业、篮球专项各1名)
13.小学舞蹈教师1名
14.小学书法教师1名
15.小学信息技术教师1名
16.小学心理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
(二)招聘专任教师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认同北京师范大学育人理念,乐于奉献。
2.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在职教师具有一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获得省级“骨干教师”称号,省级“学科带头人”称号,地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或地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年龄可适当放宽2周岁。
注: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告发布之日。
3.教师资格证
(1)应聘时已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资格证学段应高于或与所报考学段持平,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2)应聘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学生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课程成绩;社会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报名证明或部分成绩;所有应聘教师必须在上岗前取得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证。
(3)心理教师必须持有心理教育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小学科学教师必须持有“小学科学”教师资格证;“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执教小学所有科目。
4.专业要求
应聘者所学专业(根据教育部专业目录进行遴选)应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高度相关;教育学专业的以专业方向(学业成绩单)进行遴选;非师范类教师需提供学业成绩单。最高学历为研究生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至少有一阶段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高度相关。有教学经历的,所报考岗位学科应与当前执教或此前执教时间最长的学科一致。
5.必须持有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不低于二级乙等。
6.所有应聘者须持有相应英语等级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者,至少持有《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证书》(TEM-4),或持有同等英语水平的雅思(不低于6.5分)、托福(不低于90分)、大学英语六级(不低于550分)。报考非英语岗位的应聘者,至少持有《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证书》(CET-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