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建于1956年,挂黑龙江现代农业研究院牌子,是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综合类农业科研机构,院机关设9个职能处室,下辖29个分院(所),其中:16个设在哈尔滨市、13个分布在全省不同生态类型区。主要从事作物育种、耕作栽培、植物保护、黑土保护、畜牧兽医、食品加工、农村能源、设施园艺、农业遥感、信息技术、农业机械等寒地农业基础、应用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担负为全省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和农民增收提供科技支撑和技术服务的职责,是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黑土研究院秘书长单位、国家马铃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单位、国家种质资源创新战略联盟等多个联盟的副理事长单位。
二、引才对象及岗位计划
拟引才92人,详见附件。
三、福利待遇
1.被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其中,被聘用的博士学位人员,给予一次性学位培养补贴费5万元、学习期间生活补贴费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6万元;被聘用的博士后出站人员,给予一次性学位培养补贴费5万元、学习期间生活补贴费6万元、科研启动经费6万元。上述人员,聘用到哈外单位工作的,除以上待遇外,再给予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院属单位额外匹配的人才政策待遇详见《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2.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黑土保护利用研究院被聘用的博士学位人员享受20万元科研启动金。
3.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作物资源研究所被聘用的博士学位人员享受连续3年,每年10万元科研启动金。
4.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玉米研究所被聘用的博士学位人员享受连续3年,每年10万元科研启动金。
5.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大豆研究所被聘用的博士学位人员享受连续3年,每年10万一15万元科研启动金。
6.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绥化分院享受绥化市引进人才待遇,实际发放按照绥化市现行政策执行。被聘用的博士学位人员享受20万元科研启动金,15万元安家费。
7.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分院被聘用的博士学位人员享受科研项目10万元。
8.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大庆分院入职满三年可享受大庆市住房货币化补助,一次性发放6万余元。实际发放按照大庆市现行政策执行。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链接:ww***nky
五、有关事宜
1.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3.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 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5. 考生通过面试后,放弃后续任何环节,均须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情况说明。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院人事处 明老师 0451-86666595
电话接听时间: 9:00-11:00 14:00-17:00(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
附件《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